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社会生活当中,不管有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以后,肯定第一步就是要进行立案侦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普及,现如今我国执法机关在侦查案件的时候,侦查手段和侦查方法等方面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刑事诉讼法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侦查行为,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各种专门调查活动。有以下8种: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辨认;通缉。
  
  二、刑事立案注意哪些事项
  
  (一)公安机关的立案范围
  
  管辖一般的刑事案件。
  
  (二)检察院立案范围
  
  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报案、举报、控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报案、举报;
  
  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检法不予立案得,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四)被害人立案权利救济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三、刑事侦查的流程
  
  1、讯问犯罪嫌疑人。
  
  (1)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2、询问证人
  
  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勘验、检查;
  
  4、搜查;
  
  5、扣押物证、书证;
  
  6、鉴定;
  
  7、通缉;
  
  8、侦查终结。
  
  目前我国的侦查行为一共包括八种,主要包括扣押物证书证,鉴定,辨认,勘验等各方面。除此以外,我国执法机关的侦查手段也是各种各样的,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有助于案件及时侦破的,不管是哪种行侦手段都可以。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要看犯罪嫌疑人威胁的内容,可能构成抢劫罪、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是恐吓威胁罪,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形是什么
      有的人认为只要造成了人员死亡的情况,那么此时就一定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如今我国对故意杀人罪的认定还是很严格的,只有属于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形,那么才能定罪为故意杀人罪。那法律中规定的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构成故意杀人罪的...


·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包括了哪些
      大多数犯罪其实都是有加重情节的,一般在对罪犯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结合到实际的犯罪情节,情节重的自然最终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对于盗窃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犯罪来讲,也是存在加重情节的。那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包括了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包括哪些 根据《刑法...


·贩毒冰毒2克判刑多少?
      贩毒冰毒2克判刑多少? 一、贩毒冰毒2克判刑多少?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有以下的立案标准: 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2档刑期,一个是数额大,在7年以上至无期并处罚金;一个是数额较大,3年以下...


·非法搜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搜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实标准的规定(试行)》的相关条款对非法搜查罪解释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案;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有何区别?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有何区别?在民事诉讼中,法院要解决的是双方的民事纠纷。一般来说,民事诉讼比较多的涉及到公民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经济利益等等。在法院审理案件时,不仅包括了民事诉讼,还包括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有何区别?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内容。一、民事诉讼与刑事...


·盗窃未遂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犯罪未遂属于刑事犯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的形态,在对行为人判刑之前,需要先做出认定,看其具体的犯罪形态是怎样的,不同的犯罪形态下关系到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承担的刑事责任也不通。那么您知道盗窃未遂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未遂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盗窃未遂...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如何处罚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我国未成年犯罪惩罚要求是什么
      一、我国未成年犯罪惩罚要求是什么 触犯刑事法律,但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寻衅滋事罪轻微伤会判刑吗?
      寻衅滋事在生活中时有发生,不仅破坏社会秩序,损害他人利益,还给他人带来伤害。所以了解相关法律条文,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利益是非常必要的。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寻衅滋事罪轻微伤会判刑吗?请继续往下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轻微伤会判刑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


·刑事诉讼法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们法律上,有一种不举证不追究的默认共识。当然,这主要针对是民法,如果涉及到刑事案件,我国的检察院就有职责提起诉讼。而任何人要打官司,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证据。一切看证据事实说话,这是法庭的标准。那么,刑事诉讼法证据保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证据 证据(evidence)是指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