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起诉离婚程续怎么走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夫妻双方由于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决定离婚时,往往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各种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协商时,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经过劝解扔各执一词,不肯退步时,就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怎么起诉离婚程续怎么走呢?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受理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离婚起诉的。法院起诉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一、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起诉离婚程序主要分为三个步骤,首先是起诉人向法院递交诉状,其次法院受理后准备审理、进行调解、开庭审理,最后调解不成的,法院进行宣判。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上诉进行二审,待终审判决后流程即结束。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的婚姻破裂无法再挽回的时候,法院只能将未成年子女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外的一方就应该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当法院把抚养费的金额确定判决之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突然出现经济上的困难,我们也是可以要求增加子女的抚养费用的,那么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 一、...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具体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


·离婚财产律师收费比例
      离婚财产律师收费比例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件一样,根据案件争议标的额的不同,律师资历不同,律师收费也有差异。目前,上海打离婚律师案件收费起步价的中等价位一般在50...


·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何收集证据
      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何收集证据 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何收集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人一定要注意收集证人证言、报警的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收据和病历等证据。如果是夫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遭遇家庭暴力可以离婚吗?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遇到家庭暴力行为要如...


·在我国受抚养人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受抚养人是什么意思? 人生在世,当我们成年以后,需要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是有很多的,比如从小我们被父母抚养长大,当父母变老以后,我们需要对他们进行负压,然后我们也需要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抚养,人生就是在不断的,责任和社会压力下前行的,其实国家针对受扶养人也是有规定的,那么在我国受...


·遗弃成年患病子女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抚养子女是为人父母的应尽义务,也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有些家庭,存在患有重病的成年子女,当父母无力承担其治疗费用时,有人会选择将其遗弃,这是一直犯法行为。那么遗弃成年患病子女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遗弃成年患病子女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


·夫妻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代社会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在不断的发展,人们也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特别是在离婚的时候。有的时候女方出轨导致了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就会进行诉讼,那么夫妻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夫妻女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流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


·婚姻起诉财产分配得做法是什么?
      婚姻起诉财产分配得做法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


·一、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无效规定有哪些?
      一、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无效规定有哪些? 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


·两个孩子争孩子抚养权怎么取得共同抚养权
      由于现在国家实施二胎政策,现在有很多夫妻都有两个孩子。但是有些家庭因为某种原因而导致离婚,这对夫妻可能有两个孩子,在离婚后要考虑这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两个孩子争孩子抚养权怎么取得共同抚养权呢?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一问题为您整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和了解。 一、两个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