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在生活中,您都遇到过想买房子,但是资金不足,需要办理购房贷款。而且办理购房贷款的时候是需要买房人签订一系列的合约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想把房子过户给孩子,但是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那么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离婚后按揭房子能过户给孩子吗?
  离婚后按揭贷款的房子是能够过户给孩子的,你可以通过下面五种方式过户给孩子。1、在正式离婚前就办理好过户手续。不过前提是需要先把要过户更名的房产所欠贷款还清在到房屋所在区的房产交易大厅做更名手续这样就不需要缴纳各种税费。2、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3、到按揭房所在的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4、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按揭房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以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5、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以及按揭房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按揭房归并手续。
  二、离婚后按揭房子过户给孩子要办什么手续?
  1、离婚后按揭的房子过户给孩子先是要取得按揭房贷款银行的同意,可以先向按揭房贷款的银行提出申请,不过银行通常会规定按揭贷款未满一年解约的要付违约金,满一年的不用付,其实也可用买房人付的首付款去把银行的贷款提前还清,办理解押的手续,之后再办理过户,2、办理按揭房产权证过户手续:办理按揭房产权证过户手续(产权证进件);领取新的产权证(产权证出件);办理按揭房产权证过户手续,需要按揭房买卖双方同时到房管局办理。3、按揭房夫妻将过户资料交由房管局过户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收取相关资料。4、按揭房离婚夫妻双方按房管局规定的缴税时间缴纳相关税费(各区缴纳税费的时间略有不同),按揭房过户具体费用的计算依据为评估价和成交价取高值,凭客户税费缴纳票据,领取《交易收件单》。5、按揭房房产证进件后,遵照各区房产局规定的时间节点,由按揭房过户人员预约买方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收件单》到按揭房所在的房管局领取《房屋权证》。综上所述,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一个问题是夫妻离婚后还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是可以过户到孩子名下的。所以您对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的一些问题有所了解了。在过户之前需要看房子的还款有没有超过一年。如果还没有,那么夫妻双方是要缴纳一定金额的赔偿费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复杂,履行期限长。因此,法律对其形式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实践中,商品房预售合同一般采取标准合同的形式,具体条款由预售方事先拟定,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情...


·未办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可以转让
      未办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可以转让 可以转让,但不发生物权的变动,因此风险较大。 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应有的流程: 1、确定产权证下来的时间(可以给开发商致电查询); 2、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过户长时间; 3、协商违约责任; ...


·租房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租房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1) 当心租房过程中的骗局。目前许多骗子以提供租房为由欺骗求租者,租房者一定要确认出租者是不是真正的房东,是不是拥有房屋的出租权,不要急于交钱。2) 租房一定要按照正规的租房的手续,签定租房合同,对于各项费用的交纳做好规定,以免日后出现争执。特别要对退租的内...


·有的人在租赁了房屋之后,可能会觉得所租的房屋装修的不够好,于
      有的人在租赁了房屋之后,可能会觉得所租的房屋装修的不够好,于是又自己掏钱进行了装修,其实这样是很容易引发房屋租赁装修纠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当事人来讲就应该积极的进行处理,那么处理纠纷的过程中有什么原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房屋租赁纠纷中装修投入损失的处理是房地产审判工作中...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由于农村房屋与城市商品房在性质上、分割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很多人都不清楚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可以分割的农村房屋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房屋只有属于夫妻共...


·如何解决房产纠纷
      如何解决房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违约责任是: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因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张解除合同与主张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在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可以在解...


·买期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
      买期房一定要签认购书吗?一、买房前必须签订房屋认购书吗 1、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预售(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认购书的法律意义就在于,它毕竟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书面约定,一旦签订,便具有当然的法律约束力,签订人就要为其负责,受其约束。如...


·离婚房子一人判一半现在要买过来怎么弄
      我国法院在针对离婚房产分割的判决过程当中,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实际进行裁决的。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房产确实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话,那么只能将房子一人一半的进行判决。但是房子毕竟属于不动产,不可能将房子劈成两半。所以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离婚房子一人判一半现在要买过来怎么弄? 一、离...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