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对探视天数有哪些规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姻法》对探视天数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一、《民法典》对探视天数有哪些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的这一条,规定了的以下内容:1、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2、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3、探望权的中止:探望权是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行使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认为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在行探望权时有损于或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事实存在,可中止其探望权,待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情形消失后,可通知双方恢复探望权。 探望权的中止不是对探望权的实体进行处分,而是暂时停止其行使探望的权利,所以称为中止而不是终止。4、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5、探望的方式。6、探望的时间。 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离婚双方可以约定,协商约定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3、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4、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综上所述,《民法典》对探视天数并没有实际的规定,探视权的行使主要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者双方有效的协议,其中包括探望的方式和探望的时间,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来判决,但最终会依据有利子女健康成长的一面来处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怎么收费标准?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


·一、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小三可以告重婚罪吗?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够告。必须是小三构成重婚罪当中的受害者,即在与有夫之妇或有妇之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期间,其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状告对方重婚罪。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罪的,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


·这是两个人已经结婚
      这是两个人已经结婚,也有可能由于生活当中的种种不顺和其他原因决定离婚。不过离婚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的抚养义务也是没有结束的,成了一定的协议就仍然需要对孩子支付抚养费。那么,我国离婚后找不到人抚养费怎么要?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男方必须给付抚养费的,男方的行为...


·离婚后女人独自抚养孩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离婚对孩子的感情的伤害就在于,日后成长过程当中肯定双方没有办法都陪伴在孩子身边了。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的话,那么在日后的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女人独自抚养孩子的,除非女人再婚。问题是有人碰到的情况是,离婚后女人独自抚养孩子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女人...


·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男女住在一起,一起生活,有的甚至了几十年,但他们并没有结婚,而且很多外人看来,他们就是夫妻,虽没有登记结婚,但也和夫妻没有什么差别。所以,我们在下文解答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事实婚姻指的是什么? 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广义...


·因出轨离婚可以要赔偿吗
      据调查,不少夫妻都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那么在因出轨离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您因出轨离婚可以要赔偿吗。 一、因出轨离婚可以要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出轨离婚无过错方是否有补偿?
      出轨离婚无过错方是否有补偿?轨离婚无过错方一般会有补偿,但需要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


·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
      夫妻离婚在法律上双方不仅没有任何关系了与其各自的家庭成员也不存在实质的关系。我们在网络或电视中经常看到离婚后女方仍然照顾男方父母。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具体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夫妻离婚女方还要赡养男方父母吗夫妻离婚女方还需要赡养男方父母...


·离婚夫妻分分财产怎么办
      离婚夫妻分分财产怎么办 规定是,属于婚后取得财产就是婚后共有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该财产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都是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婚姻法具体规定为: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
      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