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手续?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完成离婚手续后,有的会将将原来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卖掉,重新选择新的居住地方。在买房时,也会遇到买离婚房这样的情况。离婚房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在买房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手续?
  
  
  一、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手续?
  
  需要出具卖方的《离婚协议》《离婚证》《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材料。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流程: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2、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3、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
  
  
  4、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5、注意事项: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买离婚房是要注意让对方出具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这有这些手续齐全才能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如果这所房子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那么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要征得双方的同意才行。
  
  


·购买精装修房需要注意什么
      给房屋进行装修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因此有些人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直接购买精装修房,这样就可以省去装修的步骤。但此时购买已经装修好的房屋,在选材用料上面,可能购房者也不是很清楚,因此就需要格外小心注意了。那究竟购买精装修房需要注意什么地方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 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应该去哪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二、...


·商品房包销中各方当事入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
      

 就商品房包销来看,包销行为与销售行为中实际存在二三种法律关系:
  1.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包销关系。开发商以包销基价,将自己开发已经建成并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或者是尚未建成但符合预售条件的期房,交由包销商以开发商的名义进行销售,在包销期满后,包销商对未销售的房屋按...


·离婚几年后买的房子财产怎样分割
      离婚几年后买的房子财产怎样分割 应当平分,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 , 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 , 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


·刚离婚可不可以按揭买房
      刚离婚可不可以按揭买房 可以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 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 借款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怎么计算卖商品房的过程中常常出现意料之外的事情,商品房买卖违约就是最普遍的体现。在发生商品房买卖违约以后,守约方可以主张商品房违约金。那么,商品房买卖违约怎么计算违约金?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依据合同约定 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


·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人们在购买商品房时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在购买二手房时,自然也需要与出卖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前,购房人要先了解合同应该具备的内容。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内容 一份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


·可以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撤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由于欠缺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可依其自主意思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既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一方可行使撤销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也可抛弃撤销权而使合同继续生效。根据...


·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现实中,进行房屋租赁的很多时候都是租赁的私房,但这也不排除租赁公房的可能性。实践中,要是租赁的是公房的话,则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减免租金的,那到底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公房租金减免的情况有哪些 (1)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


·办理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关于房产的流转常见的就是因为买卖、继承以及赠与,但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房产流转的,此时当事人若要获得房产的所有权,就需要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那此时办理房产继承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办理房产继承是否要进行公证 1、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


·房屋拆迁款太低怎么办?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公路和铁路也变得越来越多,而为了修建公路和铁路就不得不对沿路的农村房屋予以拆迁,那若拆迁农村房屋的时候要怎么补偿呢?有些时候可能被拆迁人觉得补偿的拆迁款过低了,这样的情况下又应该怎么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拆迁农村房屋要怎么补偿(1)产权调换即建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