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新《民法典》婚前财产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四)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二、什么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毕竟结婚是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件终身大事。所以,您还是应该对自己的婚前财产多一些了解才是,还应该要好好的规划婚前财产,这样才会拥有更美好的婚姻。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起诉书是指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必须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那么,离婚起诉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离婚起诉书应该附带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小编在这里整理了一些内容...


·怎样才能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感情破裂就会想到离婚,而一方不同意时,或者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另一方则会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具体来说怎样才能起诉离婚?即起诉离婚要符合什么条件?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才能...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起诉离婚提供的材料可包括: (1)结...


·诉讼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
      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有诉外调解,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可以到法院申请离婚诉讼,那么诉讼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要是诉讼离婚中进行的调解无效怎么办?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诉讼离婚必须要经过调解吗 1、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


·一、律师家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律师家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律师家财产分配的原则: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首先应说明,《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都已废止失效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废止)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


·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
      离婚开庭需要准备什么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需要做以下准备: 第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法院的传票等证件; 第二,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诉讼; 第三,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参加诉讼; 第四,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是指: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是指: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有结婚证确认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


·离婚子女探视时间有法律规定吗?
      离婚子女探视时间有法律规定吗?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解除,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次数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


·离婚调解什么时间能开庭?
      离婚调解什么时间能开庭?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


·邵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不管夫妻双方是否离婚,都应当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给付标准通常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如果负有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拒绝支付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那么,邵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邵阳抚养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