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短暂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双方离婚并不单单是领取离婚证书这么简单。实践中,夫妻双方离婚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对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商议等问题。我们知道,夫妻离婚时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那短暂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详细了解吧。
  一、短暂二婚离婚财产分割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二婚财产分割与首次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在法律规定上没有区别。根据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
  二、再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呢?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一般只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即通常一方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不能分割的,但这也不是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两种情况下,另一方都可以分割。此外,如果结婚未满8年,但双方对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三、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怎么办?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夫妻之间因婚姻关系而存在的的抚养义务,虽然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但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但这种帮助是有条件的,一是生活确有困难,二是离婚所带来的生活困难,自己确实无力解决;三是提供经济帮助的一方必须有负担的能力;四是经济帮助的具体数额既要视一方的困难程度,又要考虑另一方的承受能力。再婚的双方结婚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则不参与分割。只有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财产才可以参与分割。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如果对此有争议的,也可以申请法院作出裁定。
  
  
  


·双方离婚儿子谁都不要怎么判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同性恋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一、同性恋是否构成离婚条件   同性恋行为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性恋行为并没有违背《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异性同居而非同性同居,故同性恋不够成离婚条件。   二、民法典中...


·子女抚养费应给付到几岁
      子女抚养费应给付到几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


·请求离婚赔偿要符合什么条件
      于中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实质上是离因损害赔偿,而后者属于侵权行为。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要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那么,根据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理论,请求离婚赔偿要符合什么条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请求离婚赔偿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存在违法行为 违法...


·最高法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法关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颁布日期】1993.11.03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能够就离婚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否则的话就不能通过这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时有的人可能想要起诉离婚,这就要注意了,也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诉讼离婚的。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1...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深圳离婚抚养费标准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1、抚养费的内容: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


·离婚后怀孕又不想复婚能生二胎吗
      属于未婚生育,需要罚款也就是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违规生育二胎的处罚方式。违规生育子女的、非婚生育子女的及非法收养子女的,都需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其中,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根据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双方的家庭实际总收入计算。《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男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的原因很多,有的因为男方吸毒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负担和经济负担,最终导致女方提出离婚。这类离婚情形的财产分割也不例外,男方吸毒离婚财产分割也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的过程能够享受到平等的待遇。下面我们就具体说一下财产分割的内容。 一、男方吸毒离婚财...


·前夫不给抚养费如何起诉?
      我们都知道,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感情不和,从而导致家庭破裂,那么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对方不按时给予抚养费的现象也不在少数,那么,前夫不给抚养费如何起诉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前夫不给抚养费如何起诉 根据《中华人...


·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
      现实中,有的夫妻可能会在结婚后因为一些原因而分居,就包括工作、学习,当然也有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况。相信您都在知道夫妻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那么此时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