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标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作为商标的拥有者,企业可以将商标转让给其他企业,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双方应签订商标转让合同,以保障各自的权益。不过在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的过程中,双方都应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以免使自己的利益受损。那商标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商标转让合同转让方应注意
  1、明确商标转让合同受让方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方是受限的。2、商标转让费应尽量约定为分期支付,如商标转让合同签订时支付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则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应避免约定为一次性于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
  (二)商标转让合同受让方应注意
  1、应在商标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方对于被转让的商标合法享有商标专用权,且该商标专用权是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应作为商标转让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商标转让合同受让方不能仅凭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还必须调查转让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另外,应了解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若转让方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2、为了防止出现在同一类商品或服务上存在不同生产者或服务者使用相同商标的混乱现象和消费者的误认,商标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连同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起转让给同一受让人。3、根据现行法规,发生在后的商标转让不能影响在先的使用许可的效力。商标转让合同被许可人在许可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从而对转让商标的受让方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商标权使用许可状态应明确约定清楚。4、商标转让合同转让方应保证在转让期间,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三)商标转让合同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应注意
  1、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自商标转让合同签订后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让方并未取得商标专用权,这段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应明确约定。2、应明确办理转让注册商标手续时,商标转让合同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了解商标转让合同注意事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提前对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作出防范。商标的受让方是有一定限制的,它只能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自然人无法成为商标的受让者。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应及时办理转让手续。
  
  
  


·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谁?
      职务申请发明专利的权利属于谁?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对职务发明的奖励和报酬作了明确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这...


·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假冒或仿冒行为 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二)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这类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商品经销商,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


·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哪些知识产权的特性: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4、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是指除了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权利...


·商标第35类被人抢注了怎么办?
      商标第35类被人抢注了怎么办?35类是广告类,后面可能会涉及到做广告的时候会有影响,而且35类是通用类公司应该及时注册。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


·一般商标续展在哪个部门办理
      一般商标续展在哪个部门办理?商标续展办理地点是商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保护商标权的期限是多久
      保护商标权的期限是多久我国的商标权具体还包括了一些小的权利,有独占权、处置权、使用权、禁止权、续展权等等,但另一方面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也是规定了期限的。那么我国保护商标权的期限具体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我国保护商标权的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


·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 一、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 出租权的对象: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物品的除外。 二、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收费有哪些?
      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收费有哪些? 我们您都知道,现在的时代,正处于科技飞速发展的时刻,计算机成为时代主流,同时,计算机的应用更加广泛,我们可以通过计算机学习、办公,计算机著作权包括软件著作权、还有各种软件中的编程著作权等等,那么,计算机著作权登记收费有哪些?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


·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一、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是消费者,那么你看电影、听音乐、玩电脑、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如果你是生产商或服务商,那么你的产品或服务要想有...


·商标网续展材料有哪些?
      商标网续展材料有哪些?(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 注册证复印件(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二、 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根据...


·出的拍摄版权和发行权有什么区别?
      出的拍摄版权和发行权有什么区别? 一、出的拍摄版权和发行权有什么区别? 发行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财产权利。出版权是合同约定的。发行权与出版权简介: 1、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权利。相对于表演、展览等直接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