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赔偿律师怎么收费的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家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医疗事故赔偿律师怎么收费的
  
  如果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家属往往会要求医院赔偿损失,这个过程是非常容易产生纠纷的,这个时候,最好是聘请律师来提供帮助,那么如果请律师,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了?我们下文做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医疗事故赔偿,律师怎么收费的
  
  医疗纠纷一般处理起来较为复杂、繁琐,并涉及医疗专业,需要先将病历等书面材料复印件交由律师,分析后再给出具体解决方案。
  
  至于收费问题,律师收费需要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办案成本等综合考虑,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律师应该如何收取费用,大多数情况下都由当事人和律师进行协商。医疗事故纠纷是非常复杂的,而且还涉及到医疗方面的专业问题,要是不幸发生医疗事故,建议还是通过网站委托你所在地的专业律师来为你分析情况,提供帮助。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医疗纠纷中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一、患方的举证责任 《若干规定》规定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不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患者在医疗侵权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1、患者要到法院起诉医疗机构,必须证明自己在该医疗机构就...


·医疗纠纷中什么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医疗纠纷中什么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一、我国就医疗纠纷重新鉴定的法条规定 (一)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应当重新组织鉴定。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如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重新...


·一、公立医院医生醉驾是否开除公职?
      一、公立医院医生醉驾是否开除公职?1、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不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


·深圳社保和医保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会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法,同时公司也会帮我们缴纳社保,也就是我们常说“五险一金”的五险,来保证我们的生活的稳定性。如果我们在深圳工作,那我有很多朋友会问深圳社保和医保的区别是什么?编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讲解。 一、社保有哪些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


·医疗纠纷如何赔偿标准?
      医疗纠纷如何赔偿标准?一、医疗纠纷赔偿金额确认 按责任程度确定赔偿总金额:承担完全责任的,医疗单位承担100%的赔偿;医疗单位为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为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为轻微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 二、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


·离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离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 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


·骗取保外就医的后果有哪些
      骗取保外就医的后果有哪些 ?一、骗取保外就医的后果有哪些 保外就医制度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但同时,保外就医也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对于被...


·医疗责任险保费怎么算?
       一、医疗责任险保费怎么算 保险人在经营公众责任保险业务时,一般不像其他保险业务那样有固定的保险费率表,而是通常视每一被保险人的风险情况逐笔议订费率,以便确保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与所收取的保险费相适应。 按照国际保险界的习惯做法,保险人对公众责任保险一般按每次事故的基本赔...


·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报医药费吗?
      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报医药费吗 拿到认定书就可以报销医疗费了。持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发票、病例清单到社保经办部门去报账。等以后鉴定了等级后,评上等级还可以凭鉴定结论去经办部门申报领取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是参保单位的话,医疗费用不用等鉴定等级,然后伤残待遇的等到有具体...


·对保外就医人离婚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对保外就医人离婚诉讼的规定是什么?对保外就医人离婚诉讼的规定是双方可以通过到民政部门来进行一个协议的离婚,也可以通过诉讼来进行一个离婚,实际上保外就医依然是我们国家刑法当中进行刑法执行的一种特殊的方式,主要还是因为当事人身体存在着非常重大的疾病。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根据法律...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
      医疗过错时效是多久 一、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事故纠纷,如果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以合同违约(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为由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从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医疗事故认定时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