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司法鉴定提交程序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生活当中,如果您想要做司法鉴定的话,司法鉴定机构只有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司法鉴定申请书以后,才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这是所有司法鉴定当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司法鉴定提交程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提交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应当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在我国司法鉴定的提交程序主要包括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等几个流程。另外司法鉴定的鉴定类型是比较多的,不同的司法鉴定需要当事人提交的资料都是不一样的。司法鉴定的结果,可以作为法院审判的一项重要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是在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这是由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2017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至今仍然适用。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具体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正...


·民事案件上诉状应递交给哪个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上诉状应递交给哪个人民法院我国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通过该条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既可...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什么?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


·车祸碰撞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车祸碰撞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一、车祸碰撞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车祸碰撞责任划分一般需要10天的时间。根据交警部门规定,一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要在10日内完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


·乱收停车费是否构成招摇撞骗?
      乱收停车费是否构成招摇撞骗? 一、乱收停车费是否构成招摇撞骗? 乱收停车费是构成招摇撞骗的,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特征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我们经常会看见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漫天要价要求获得大笔赔偿费,而肇事车主无比头疼的问题,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是不是受害人就可以随意要求赔偿数额呢,其实交通事故也是有相应的赔偿标准的,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的标准是什么的具体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标...


·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抢劫这个词语对你来说听起来是不是有些遥远呢,但其实它离我们的生活还是很近的。因此了解有关抢劫罪这方面的资料对我们的生活还是有所帮助的。我们整理了有关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抢劫罪不交法院罚金会怎么样 涉嫌抢劫罪,如果不积极向受...


·汽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
      汽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作为汽车驾驶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熟悉的交通环境、形成已久的驾驶习惯,一旦离开自己的居住活动地,驾车到另一个地方,由于情绪紧张、区域陌生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交通违章行为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那么,汽车在外地违章怎么处理呢? 一、异地违章怎么处理 1、本人去当地的交...


·车祸没钱赔该怎么判刑?
      车祸没钱赔该怎么判刑?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是在车祸没钱赔的事件中,对于受害者来说人民法院的判决依然难以带来对应的赔偿。对于肇事者来说,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也是难以承担的,尤其是针对受害者的受伤的伤情鉴定的情况的不同,所需要赔偿的金额也有所不同,以下是律师网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


·交警部门一般在处理违章驾驶的时候,会根据不同情况对司机处相应
      交警部门一般在处理违章驾驶的时候,会根据不同情况对司机处相应的罚金。当然这只是针对一些普通的违章驾驶,如果说司机可能涉嫌醉驾的话,那么在对于醉驾处罚的时候,就不仅仅是罚款这么简单了。而且我国对于醉驾的处罚标准是有法可依的,因此司机如果不执行的话,考虑后果将更为严重。下面我们为您介...


·特大交通事故人命价赔偿
      在生活当中,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有很多种。尤其是在选择汽车出行的过程当中,交通事故是经常的发生。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司机一般是会负主要责任的。那么对于特大交通事故人命价赔偿又是怎样定义的,标准又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具体介绍相关内容。 一、特大交通事故人命价赔偿 1、丧葬费: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