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颧弓骨折工伤能定几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颧弓骨骨折的话,肯定对受伤者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如果是工伤的话,那么按理来说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当然了,用人单位也不会说员工要多少就给多少,也是根据工伤的级别来进行支付的。虽然工伤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既然发生了,就要尽量的解决好。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颧弓骨折工伤能定几级?
  
  一、在我国颧弓骨折工伤能定几级?
  
  应该是十级,赔偿在五万多远
  
  二、工伤赔偿的项目是什么?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像颧弓骨骨折这种情况,一般鉴定的级别是10级。但是,最终还是要以司法鉴定的结果为准的,所以您不可以在维权的时候依据自己的医疗证明,一定要去做工伤鉴定才可以。拿到工伤鉴定的结果不管是打官司还是私了,最起码自己都有一个依据。
  
  


·对于新职工来说,在进行办理入职的时候,多少
      对于新职工来说,在进行办理入职的时候,多少都是会出现一些困难的现象。那么,对于入职遇到的困难,我们该如何积极的进行应对呢?另外,在新职工进行入职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签订劳动合同的,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劳动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都是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入职遇到的困难怎...


·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的申诉时效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


·上班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上班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没签劳动合同,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等;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16岁以上18岁以下算童工吗
      16岁以上18岁以下算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被公司辞退的能拖工资吗
      被公司辞退的能拖工资吗?不能,员工被辞退可以拿到工资。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劳动者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劳动者离职可以要求赔偿吗? 人们在工作时,一般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为了确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防止未来产生纠纷没有依据,那么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可以变更?在发生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合同劳动者离职的情况时,应该怎么做?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介绍相关法律规定。 ...


·疫情期间可以辞退临时工吗?
      疫情期间可以辞退临时工吗? 一、疫情期间可以辞退临时工吗? 不能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


·施工合同生效条件咋写?
      施工合同生效条件咋写?1、前提条件在签订施工合同前,首先,一定要有工程名称,设计图纸以及承包单位的资质,然后,要跟承包商商量好承包方式,可以是包工包料,也可以只是施工,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定。最后,根据图纸做预算,确定合同中的付款金额以及付款方式,这点非常重要,特别是工程到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什么?处理劳动争议的途径包括以下内容。 一、劳动争议调解 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


·员工借款直接从工资扣可以吗?
      员工借款直接从工资扣可以吗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达州工伤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达州工伤赔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