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建筑工地干活的工人,有时候会面临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这种发生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人受伤的情况,应该算作工伤。为了弄清具体的工伤等级,工人可以委托家属申请工伤鉴定。那么,申请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申请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1、申报
  
  (1)单位申请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2)职工或直系亲属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职工或直系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
  
  如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或不符合管辖权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调查
  
  对职工或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发出《工伤认定协查通知书》,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
  
  如有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据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或证据线索,参保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4、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工伤认定结论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或其直亲属,并抄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二、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事故发生之日3个工作日内报送)
  
  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此表及以下材料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一同报送)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原件并复印件)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6、工作考勤记录卡(原件并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并复印件)
  
  8、单位参加当地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费的凭证和参保职工花名册(原件并复印件)
  
  9、事故调查报告
  
  综上所述,工人受伤后,应该第一时间找单位,要求工伤鉴定。单位不配合的,工人再委托家属办理。申请工伤鉴定流程比较清晰,包括提出工伤鉴定申请、提交材料、劳动局受理、开展鉴定及出具工伤鉴定书等环节。工人自行申请的,应该准备好包括工伤鉴定申请表、事故调查报告及劳动合同等资料。
  
  


·施工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
      施工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 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 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一)建设全过程承包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


·我在厂里上班扭伤算不算工伤?
      我在厂里上班扭伤算不算工伤? 一、我在厂里上班扭伤算不算工伤? 只要是否工作受到的伤就是属于工伤;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问工伤的,才能算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


·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一个月内,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要是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呢?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劳动合同法》实施几年来,个别企业仍然不愿与职工签合同,殊不知这种行...


·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一、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


·多份施工合同是否可以一起诉讼
       一、多份施工合同是否可以一起诉讼? 可以一起诉讼,如果多份合同都是证明同一个事实,构成同一个法律关系,是完全可以在同一个诉讼中进行审理的。即使相同的合同主体之间因不同的合同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可向法院起诉多个独立的案件,人民法院可能视情况而决定是否合并审理。《中华人民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我国是有相关是司法解释的,是需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审理,我国是有相关是司法解释的,是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审判的。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国庆节工资怎么算
      国庆节工资的计算:国庆节1-3日是国庆节法定假日,所以这三天的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三倍;国庆节4-7日属于周末换休,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的,加班工资应为平时岗位工资的2倍。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0条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


·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有时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一方会将工程项目委托给另一方。经过双方的协商之后会签订委托施工协议书,这样可以将具体的内容以及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形罗列成条有。那么委托施工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委托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甲...


·施工安全协议书应该包涵
      施工安全协议书应该包涵   安全协议书包涵基本内容:   1.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   2.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


·关于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又有哪些
      关于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年又有哪些新的规范? 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是否为最低年限?
      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是否为最低年限?竣工后经过检验认定质量合格的工程并不代表在使用过程中就不会出现任何的质量问题,所以我国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专门设立了保修制度,要求工程在投入使用的一定年限内仍然要对工程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那么,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是否为最低年限? 一、工程质量保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