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有几个特殊时段法院是不会接受审理离婚申诉的,例如妇女在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哺乳期是指婴幼儿不满一周岁的时间内,考虑到妇女、幼儿等权利的保护,在此期间男方不得离婚,但是女方可以提出离婚。所以对于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这是不被法律允许的,下面就有详细解释。
  
  一、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可以吗
  
  虽然法律对男方在哺乳期提出离婚做了限制,但并不是说在哺乳期内男方就一定不能提出离婚要求。此时,男方要是有特殊情况,如证明孩子不是自己的,则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的,法院还是会依法进行审理。
  
  二、什么是哺乳期离婚
  
  哺乳期离婚是指在哺乳期中发生的夫妻双方离婚事件。与此有关的一切注意事件、法律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婴儿抚养问题、婴儿归属问题等。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以上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由双方协商并就子女及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发给离婚证书。这种方式比较自由,不受时间期限的约束。诉讼离婚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离婚问题,出于对女方及子女权益的保护,一般来说男方如果起诉离婚,必须在女方分娩一年后提出,但是女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比如孩子为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但是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三、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
  
  但以下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在哺乳期内,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就解除婚姻关系、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即可,快的话一个多小时搞定。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如果女方第一次离婚,而男方不同意,法院一般判决不准双方离婚,女方只能在第一次判决生效之日6个月以后第二次提起诉讼。
  
  第一次起诉时,如果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情形,并且女方有确凿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法院也会判决离婚的。
  
  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一人一半,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能分割。《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女方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割是不被法院审理的,但是若是双方真的想要离婚并达成一致,可以先双方协议离婚,等哺乳期过了再申请离婚证。财产分割在新婚姻法中做了详细的说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但经常会有经济纠纷的出现,你可以在线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离婚前妻还能分到前夫的财产吗?
      一、离婚前妻还能分到前夫的财产吗? 离婚前妻是不能分割前夫的财产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这部分财产通常是被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的。日后夫妻离婚的话,是不能对这部分财产作出分割的,能够进行分割的仅仅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婚后个人财产的范围...


·有部分离异并且自己带有孩子的女性
      有部分离异并且自己带有孩子的女性,其实对于自己孩子的感情已经上升到了恋子情结的,这种太过于不正常的感情,会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跟社交的。因为有些女人就认为自己生育了孩子孩子就是归自己一个人所有的。所以可能有些人就特别不理解生育过孩子没有抚养权的这种情形的。 生育过孩子没有抚养权...


·一、夫妻一方去世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一方去世财产如何分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是死亡一方的遗产,而...


·父母离婚小孩怎么判
      父母离婚小孩怎么判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主要看那方对孩子的成长更有益。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


·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
      未成年的抚养费是多少?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


·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
      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是什么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


·离婚后财产多久执行
      离婚后财产多久执行 一、离婚后财产多久执行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实现实体权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


·离婚协议书找不到了怎么办?
      这几年以来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我国的离婚率更是直线上升,在离婚时候会遇到诸多的问题纠纷,离婚时的解决处理结果以及判决结果都会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但是有时候会出现遗失的情况,那离婚协议书找不到了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离婚...


·夫妻分居两年是否就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两年是否就自动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 (一)分居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


·一、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
      一、离婚后还可以追究重婚罪吗? 完全是可以追究重婚罪的; 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但是你的举证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2、可以起诉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


·离婚后再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再登记结婚需要什么证件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