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担保方式,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设立抵押。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通常会面临着抵押压力,尤其是房产,抵押合同的生效关系着抵押权的设立。那么,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
  一、如何确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
  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2条之规定,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一共有五种分别是,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二、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与抵押登记的关系
  (一)对于以不动产进行抵押的合同在抵押权效力何时产生问题上, 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模式, 即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必需要件,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在抵押合同的债权性效力与抵押权设立的关系问题上, 采取了区分对待的方式, 也就是说,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 债权性效果自抵押合同成立时即行产生 ( 此时即可适用合同法有关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规定) , 抵押权是否有效设立对此没有影响。换言之, 即使抵押权最终未能设立, 抵押合同并不因之而无效, 由此而导致的当事人之间的债权性法律关系也不因之而被视为不存在—事实上, 根据《物权法》,抵押合同之外的其他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也均按此原则处理。(二)对于以动产进行抵押的合同与不动产抵押相比, 在抵押权效设立上, 同时采取了纯意思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 对于一般动产抵押, 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并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于以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和航空器进行的抵押, 还有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的浮动抵押, 则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但未经登记者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抵押合同的债权性效力与抵押权设立的关系问题上, 也采取了区分主义的模式—在这方面, 虽然不存在《物权法》第 15 条那样明确阐述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有效成立与登记无关的相关法条, 但从第 188 条“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我们可以看出,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在合同签订完成之时,抵押合同的生效与抵押权的生效是有区别的。相对于房屋等不动产来说,需要办理完登记才能设立抵押权,相对于汽车等特殊动产,如果不登记,抵押权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
  
  
  


·合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有什么?
      合同诈骗罪与集资诈骗,集资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不同之处,集资诈骗是通过诈骗非法骗取集资,合同诈骗是指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骗取受害人钱物的行为,集资诈骗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合同诈骗违反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诈骗是指采取虚构,或以虚假文件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一、集资诈骗罪与合同...


·钢材贸易合同样本怎么写?
      钢材贸易合同样本怎么写? 钢材贸易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泥购销合同...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一、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合法的,无偿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平等协商一致,如实自愿真实,确定权利义务,符合合同规范,里面只要把房屋地点、租赁时间、价格、时长等即可合法有效。无偿出租是不收取任何租赁费用的出租,限期免租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不收取租赁费用,但...


·保险合同适格诉讼主体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适格诉讼主体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适格诉讼主体规定是必须要具备诉讼权利能力,而且跟保险合同纠纷存在着另一方面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处分权利。具体来说:1、首先判断当事人是否具备诉讼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不以特定的诉讼存在为前提,具有诉讼权利能力,不管有无诉讼,这种能力均在;而当...


·毁约定金不退合同怎么办
      毁约定金不退合同怎么办合同自动解除。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合同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被骗签的合同还能解除吗
      ?一、被骗签的合同还能解除吗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民法典赋予合同撤销权或者请求变更合同条款,但是这种撤销权行使期限只有一年,也...


·入职时办理的入职合同是什么?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新人来说,在找到工作并正式开始工作的时候,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有些公司会让新入职的员工签署入职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很多职场新人想知道入职合同是什么?下文整理了有关入职合同、劳动合同的资料,供您参考。 一、入职合同的定义 入职合同就是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


·合同在建委备案需要什么资料
      不同的单位需要的资料不一样。总承包单位需要盖公章的备案表、公司资质、项目经理证、总承包合同复印件。监理单位需要盖公章的备案表、公司资质、监理工程师证。分包单位需要盖公章的备案表、公司资质、项目经理证、分包合同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


·合同效力诉讼时效是多长?
      合同效力诉讼时效是多长?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我国仅指法律对时效期间的长短另有规定,而不是对是否受时效限制另有规定。按本条,任何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人民法院...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几种?有哪几类?一、《民法典》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此三类合同分别是由于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缺乏定立合同的资格或缺乏处分能力造成的,如果给有...


·加盟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第一、赔偿责任的追究:我们举个例子,假如你的公司出现有股东利用自己的权利和地位之便,故意逃避一些债务做出了一些违法的行为,那么公司必然就会产生严重的损失,那么这个股东就要对公司所有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也是我国《公司法》中所规定的。所以说,如果你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证明了这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