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一般还款的时候,都是按照还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一般还款的时候,都是按照还款合同中的约定的时间来还款的,当然,也不排除债务人提前还款的现象。提前款换的话,有些可能是提前将几个月的款项还完、有些可能是一次性全部还款等。但是不管怎样,提前还款肯定是需要补充协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还款合同提前还款协议怎么补充?
  
  甲方:
  
  乙方:
  
  甲方自愿向乙方申请办理自动提前还款业务,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用语释义
  
  1、自动提前还款业务:甲方指定一个还款账户,与其在乙方办理的个人贷款关联作为自动提前还款账户(以下简称“账户”),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对甲方贷款进行自动提前还款处理(以下简称“还款”)。
  
  2、自动还款日期:双方可以约定每月的某一日作为自动还款日期。双方约定自动还款日期的,乙方在每月的指定日进行处理,符合还款条件时予以扣款,当月没有对应日期时不进行处理;未约定自动还款日期的,乙方每日进行处理,符合还款条件时即还款。
  
  3、最低留存金额:指账户中留存的最低存款金额。还款后账户剩余金额应高于或等于最低留存金额。
  
  4、最低提前还款金额:指每次还款的最低还款金额,账户中的存款金额扣除最低留存金额后高于或等于最低提前还款金额的,乙方予以扣款。
  
  5、最高提前还款金额:指每次还款的最高还款金额。账户中的存款金额扣除最低留存金额后高于或等于最高提前还款金额时,当次扣款金额即为最高提前还款金额。
  
  6、提前还款方式:对分期还款的贷款进行部分提前还款时,双方可在“每期还款额不变,期限缩短”与“期限不变,每期还款额减少”两种还款方式中约定一种,每次还款后,乙方系统自动根据约定的提前还款方式变更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的到期日或者每期的还款额。
  
  7、贷款本金:本协议中提及的“贷款本金”均指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本金余额,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8、可扣款金额:指账户余额减去最低留存金额所得的金额。
  
  9、扣款金额:指每次实际扣款的金额。
  
  第二条甲方就 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原借款合同”)下的个人贷款(借款凭证号为 ),申请办理自动提前还款业务。
  
  乙方根据本条约定事项和第三条约定的扣款规则对贷款进行扣款处理。甲方违反原借款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自动提前还款账户(卡/折): 是否约定自动还款日期:□是□否 自动还款日期: 日 最低留存金额: 万元 最低提前还款金额: 万元 最高提前还款金额: 万元
  
  提前还款方式:□每期还款额不变,期限缩短 □期限不变,每期还款额减少
  
  第三条 扣款规则
  
  1、基本规则
  
  每次扣款金额应高于或等于最低提前还款金额,低于或等于最高提前还款金额;还款后账户中的留存金额应高于或等于最低留存金额。
  
  2、不进行还款的特殊情形包括:
  
  (1)账户可扣款金额高于或等于贷款本金,但低于贷款本金与应付利息之和时,不进行还款。
  
  (2)还款方式为“等额递增”和“等比递增”,部分提前还款后重新计算得出的当期还款额为负值的,不进行还款。
  
  3、全部提前还款
  
  账户中可扣款金额高于或等于贷款本金与应付利息之和时,乙方进行全部提前还款操作,一次性同时偿还贷款本金与利息。
  
  4、部分提前还款
  
  账户中可扣款金额低于贷款本金时,进行部分提前还款。贷款属“利随本清”或“等额本金递增”等还款方式的,部分提前还款时同时支付本金和利息,扣款金额按公式拆分为提前偿还的本金与应付的利息,拆分规则为:偿还本金=扣款金额/(1 日利率×占用天数),偿还利息=扣款金额×[1—1/(1 日利率×占用天数)];贷款属“等额本息”、“等额本金递减”、“等比递增”、“等比递减”、“等额递增”、“等额递减”、“本息分别”、“定期结息到期还本”等还款方式的,部分提前还款时不偿还利息,扣款金额即为提前偿还的本金,当期利息按部分提前还款前的本金和部分提前还款后的本金占用的不同时间分段计算,并合计在当期正常还款日支付。
  
  第四条 服务费用
  
  1 、本协议项下自动提前还款账户管理费为 元/年。甲方同意和接受乙方依据有关规定调整本协议项下业务有关的收费项目和价格,相关调整公告后可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2 、上述账户管理费和本合同项下其他应付费用可由乙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账户中直接划收。账户内资金不足支付甲方应付费用的,甲方应及时支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未支付的,乙方可从甲方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第五条 协议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个人贷款本息结清;
  
  (2)甲方申请取消还款业务,乙方同意;
  
  (3)甲方违反原借款合同约定,乙方依第二条约定解除本协议;
  
  (4)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乙方管理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自乙方公告载明之日终止;
  
  2、 本协议终止的,甲方尚未偿还完毕的款项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甲方承诺自行关注本人各账户余额情况以及每期应还款金额,乙方不再另行通知。
  
  2、甲方签订本协议后,仍需要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各期还款付息义务。
  
  提前还款协议包括提前还款的金额、提前还款的时间、方式等。提前还款协议其实很重要的。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就是补充协议没有处理好,导致最后债务债权关系发生了纠纷,债务人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护。除了补充协议外,也要注意保留提前还款的相关证据。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社会抚养费和超生罚款是同一个意思吗? 是同一个意思;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是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在不符合...


·证券公司债券承做岗位的职责是什么?
      证券公司债券承做岗位的职责是什么?现在很多金融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后都选择到证券公司工作。其中一些对债券感兴趣的人们,想通过自身的努力去做债券承做这个业务。债券承做相对于承销而言,对从业者的要求更好,那么证券公司债券承做岗位的职责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谈下这方面的知识。一、证...


·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
      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 俗话说“父债子偿”、“夫债妻还”,在生活中,不少人也按此说法执行着。那么,作为债权人,他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债吗?这就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可以。那在实践中,应该怎么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


·自诉案件追加被告人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自诉案件追加被告人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自诉案件追加被告人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们法院不再受理。 可见...


·刑法规定信用卡欠款多久判刑
      刑法规定信用卡欠款多久判刑?1、信用卡欠款三个月的情况下就有可能会被判刑,如果信用卡逾期金额较大(本金10000元以上),逾期三个月以上,并且银行催收两次仍然没有还款,属于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逾期超过6次且有一次逾期不还就会被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列入黑名单,...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欠钱不还怎么办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欠钱不还怎么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欠钱不还并且协商无果的话可以起诉处理,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


·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谁来承担?
      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谁来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可以进行转让,而这种情况一般是发生在并购业务中。公司经营中会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那么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谁来承担?我们针对这个问题总结了相关资料,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公司转让后债权债务谁来承担?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非法集资三年还款会减轻处罚么?
      从前几年媒体报道的几起非法集资案件来看,大多数犯罪人都是打着存款、理财、投资、产品销售等合法的名义,利用明星、公务人员等提高其公众信任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多层级的组织体系,往往在短时间内骗取大量资金,不仅扰乱了社会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而且给群众的财产安全造...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什么?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什么?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


·大学生借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吗
      大学生借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吗一、大学生借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吗 高利贷本身不违法,国家允许民间借贷,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


·最新婚内债务离婚后谁来偿还
      婚内债务离婚后谁来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