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解决途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解决途径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高速发展,在版权上著作权的侵权事件也越来越多,很多人的版权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也越来越重视在著作权的权利保护,这就无可避免会造成一些在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事件,那么一般发生哪些行为可以说是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其解决途径又是如何呢?
  一、著作权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著作权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依《合同法》的规定,著作权的违约责任承担不以过错为要件,采取的是无过错责任的立场。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违约行为,并且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违约方就应当对其违约行为负责。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继续履行。也就是强制实际履行,指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全面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责任形式。但继续履行也有限制,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则不能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合同债务:(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2、赔偿损失。指违约方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的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赔偿范围可以包括间接损失。3、支付违约金。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约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货币的责任形式。同时,《合同法》第114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的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4、定金责任。定金既可以作为担保方式,也可以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方式。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例如在出版合同中,双方就可以约定出版者向作者支付定金作为按期出版作品的担保,如果出版方不能按期出版该作品,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作者不愿意出版其作品了,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著作权合同纠纷怎样解决
  著作权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的争执。根据的规定,解决著作权合同纠纷有以下三个途径:1、调解。发生合同纠纷,任何一方都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2、仲裁。发生著作权合同纠纷后,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向著作权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3、诉讼。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如果在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产生纠纷的话,当事人可以自行私底下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就需要向上级机关或者国家公认的著作权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通过合理的法律手段才能更好的保障著作权当事人的权益。
  
  
  


·商标投资与抢注的规定是什么?
      商标投资与抢注的规定是什么?商标投资与抢注的规定是根据商标法32条当中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1、立法目的该条款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对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予以保护,以制止恶意抢注的行为,是...


·商标申请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商标申请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商标对于商品来说至关重要,因为如今在市场竞争中品牌效应至关重要,因此对于商标的纠纷在我国经常出现,但是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商标先注册者就拥有其使用权,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使用,否则就要依法追责,那商标申请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商标...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
      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承担什么责任(一)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


·选择商标服务项目需要注意什么?
       一、选择商标服务项目需要注意什么? 选择那些比较大的商品项目名称;选择交叉检索或与其他类别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可以在相关的类别里提前注册;在与企业主营产品相近的类别申请商标;在同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 二、选择商标服务项目需要注意的内容是什么  1、选择那些比较...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的行为具体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分析侵犯著作权的构成要件之前,有必要了解著作权的含义。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是多久
      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是多久一、外观设计专利有效期是多久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10年。在1993年申请的外观设计中,获得专利权并且专利权保护期限达到10 年的不到10%。大多数人申请专利只为获得专利权证书,从而获得职称、税收等方面的利益。因此其在获得专利权之后并没有将专利适用于...


·商标行政复议的管辖内容有哪些
      商标行政复议的管辖内容有哪些? 面对商品日益增多的社会,国家对商品安全也越来越重视,于是规定商品出售需要进行商标的注册,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的商标处理方式也有很多问题,这就需要商标行政复议的出现了,那么,商标行政复议的管辖形式又有那些呢? 商标行政复议的管辖 1、对国家工...


·怎么判定国际专利在哪一国有效
      在社会实践中,专利权并不是通用的,有一定的地域性限制的,在本国国境内只保护在该国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而其他国家的专利并不一定受到保护。同时也是因为专利申请存在着地域性的特征,所以导致在国内申请的专利,虽然受到国内法律的保护,但在国外却不受保护。比如说:甲有一在A国内申请获...


·发明专利的年费是多少?
      发明专利的年费是多少? 一、发明专利的年费是多少 年费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日是申请日在该年的相应日,此年费可由申请人自己缴纳,也可以由我们代为缴纳。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 申请费 1、...


·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发明专利保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


·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在申请专利以及之后的保护中,需要当事人缴纳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和年费。对于这两部分费用,在实践中都是可以申请减缓的。那么您知道该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如何申请专利费用减缓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申请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