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青岛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双方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经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的判定是孩子随一方生活,另一方负责定期支付抚养费,至于抚养费支付多少也是双方先相互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决,那么,青岛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2017年规定是什么呢?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一般情况下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需另付教育费.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孩子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地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依据不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但是在实践中具体数额的确定,不可机械的套条适用,应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的实际开销做一定的调整。另外,即使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判决当中已经确定了,这也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改的。如:原定的抚养费根本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了;如:因子女上学或身体患病远远超过了预期的开销等等。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的标准根据支付方是否有固定收入、需要抚养孩子的数量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孩子实际正常开支远远超过预期的情况申请增加抚养费,也可以在支付方收入下降、生活困难、被判有期徒刑等特殊情况下减少抚养费。
  
  
  


·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怎么办?
      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怎么办?现在社会上,有着越来越多的单亲妈妈。她们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得不自己独自抚养孩子。单亲妈妈是一个很值得人们关注的群体,她们异于常人的坚强,并且能给孩子应有的母爱。那么,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


·离婚抚养费太高可以起诉吗?
      有关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法院跟根据相应的情况作出判决,没有得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向子女提供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要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定,比如说收入情况,物价水平等,那么如果离婚抚养费太高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Divorce lit...


·夫妻共同财产会给后代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会给后代分割吗?夫妻财产的分割是可以分割给后代,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财产,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在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把家庭财产分成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和孩子一份,对于此国家是无权干涉的。其实那一份可以看成是夫妻双方赠与给孩子的。关于孩子是否有权利分割家庭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
      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一、夫妻离婚财产孩子也分吗 要看离婚时,孩子是否对家庭财产有贡献,而不是以孩子的大或者小来确定。如果有贡献,那么原则上就应当有孩子的分,如果离婚时,孩子还小,没有工作,或者虽然有了工作,但并没有对家庭财产有贡献,那么就没有孩子的分。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


·一、夫妻没有离婚可以要抚养费吗?
      一、夫妻没有离婚可以要抚养费吗? 没有离婚也可以索要抚养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这一内容并不以只有在父母离婚后为前提。但鉴于在父母未离婚尚生活在一起时父母普遍都能尽到抚养义务,而一旦离婚,特...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但是很多人对探视时间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接下来,就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相关法律规定介绍给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1、探望...


·同居和事实婚姻有何不同
      同居和事实婚姻有何不同(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依据各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事实婚姻在我国目前审判实际中的发生、认可是受到特定时间,特定条件等方面限制的。而同居关系的构成相对来讲限制较少。(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则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与合...


·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1.约定的主体。由于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当然只能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做出约定。夫妻之间订立财产契约是从事一项事关当事人重大利益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约定时,双方必须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权约定。同...


·分手费是否受法律保护
      关于分手费的纠纷案件,有的属于真实的民间借贷,有的属于披着“民间借贷”合法外衣的非法之债。虽然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是法律对分手费的评价争议非常之大。实践中,为了使分手费合法化,当事人通过签订借条、欠条等形式为分手费披上“合法外衣”。虽然借条和欠条等单据是法律认可的形式,但如...


·对错误拘留的国家赔偿是怎样的
      对错误拘留的国家赔偿是怎样的 公民被错误拘留,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错误拘留国家赔偿金额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


·国家赔偿要多久能下来?
      国家赔偿要多久能下来?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