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作为父母,抚养孩子天经地义,也是一种法律责任。如果双方离婚,也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至于支付方式及金额,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按月支付。那么,一般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一般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付子女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二、孩子抚养费变更的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综上所述,根据最高法有关司法解释,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通常上,孩子抚养费要根据一方的经济条件、月收入等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月收入的30%。具体到一般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还得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不办手续可以离婚吗
      不可以,必须进行登记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外嫁女还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外嫁女还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因为政府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口的数量来发放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所以有些民众在向政府提供人口数量的时候,把嫁出去的女儿也算入了进来,其实我们所说的外嫁女的这种情况,当时在出嫁的时候基本上户口都已经迁出了。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外嫁女还能获得拆迁补偿吗? ...


·离婚孩子抚养归属权如何争取?
       一个家庭的破碎,父母双方谁获得了对孩子的抚养权,都将与孩子未来的一生紧密关联,我国法律也对此有许多明确规定。抚养权的获得以子女的想法以及保护孩子健康成长法的目的为重要依据,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问题是需要注意,下面就由我们具体为您解答离婚孩子抚养归属权如何争取。 1、双方基本条件...


·涉外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涉外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一、私下签订抚养权的协议有效吗? 只要双方通过协商,合理分配抚养义务,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受抚养权,私下签订的抚养协议也是有效的。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利。因此,抚养协议如果侵犯了未成年...


·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感情确已破裂”。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有下列...


·告重婚罪具备什么证据2023
      一、告重婚罪具备什么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 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情况比较简单,需要的证据有结婚登记或者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证等直接证据。2、 以夫妻名义同居...


·家庭暴力干预模式主要有哪些
      家庭暴力干预模式主要有哪些在当今时代,有很多女性对于家庭暴力这一名词的定义并不是很清楚。所以在生活当中遭遇家庭暴力的时候,往往不懂得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人甚至会选择做沉默的羔羊,对家庭暴力选择隐忍。其实家庭暴力已经严重危害了我国的社会治安行为,情节严重的话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


·打离婚官司的律师需要多少钱?
      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时最简单也是最节约成本的方式,但是由于债权债务纠纷,一般是无法协议办理离婚事宜的,故而在司法实践中,以离婚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时较为常见的。对于诉讼离婚的情形,一般都会聘请律师,你是否知道打离婚官司的律师需要多少钱? 一、请律师打离婚官司要多...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有效力吗?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协议有效力吗? 一、什么是同居关系 现行《婚姻法》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所以同居的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结为夫妇,但是双方都应当没有配偶。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双方应当解除同居关...


·离婚财产反悔有效时限是多久?
      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双方应该就达成一致意见的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但是,实践中有很多夫妻协议离婚后又发生财产纠纷,因而闹上法庭。离婚财产反悔有效时限是多久呢?下面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