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不同?我们都知道,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并不代表一定生效,有可能合同会出现效力待定,甚至是无效的情形。那么,合同效力不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了?请看我们下文详细介绍,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有效的合同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那么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一旦一方违约,则会面临着赔偿损失的法律后果。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无处分权人所订合同,不影响善意买受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所取得的权利。由于权利人拒绝承认,合同被宣告无效,财产已交付的,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动产,则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如交付的是不动产,因不动产所有权变动应实行登记,故不发生善意取得的问题。3、无权代理人所订合同,如本人不予追认的,对本人不发生代理人行为带来的后果,但如果该无权代理行为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那么该代理行为仍将产生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并由该无权代理人自己作为当事人承担其法律后果。
  三、无效的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当事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国法律关于合同无效后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此规定,我国法律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无效合同造成的后果不同而不同:无效合同未履行,双方也未因此遭受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已经履行的,双方应将依照合同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对于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如属一方过错造成,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自己的损失并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根据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因此,合同效力不同,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我们要注意的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它后期可能是有效的,也可能会是无效的。要是你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建议你登陆网站咨询在线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更加全面的解答。
  
  
  


·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一、非诉讼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有哪些?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征
      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征1. 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3. 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


·动产质押合同担保期限怎么确定?
      动产质押合同担保期限怎么确定?依据担保合同确定,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二、质押合同的内容是什么?1、被担保...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一些麻烦,有时候会通过签订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发生问题的时候我们在按照合同执行的时候,往往会有些问题需要讨论,这就涉及到抗辩权的问题了,那么什么是抗辩权,合同法中抗辩权的三种相同点又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抗辩权的三...


·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1)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2)恶...


·合同法六十二条有什么规定?
      合同法六十二条有什么规定? 一、合同法第六十二条有哪些内容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


·建设合同怎么写?
      建设合同怎么写?建设合同其实就是建设工程合同,合同在日常的生活中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所以,了解建设合同的格式以及怎么书写是非常有作用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建设合同怎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合同怎么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对于公司所有者来说,公司经营的第一要素就是充足的流动资金,但如果资金不足,就需要通过股权转让等途径筹集资金。而仍然有很多人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内容较为陌生。那么,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无效?
      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无效?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在我国的《合同法》中对无效合同有着详细的规定,无论是它的确认还是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对此行为的处理都是值得注意的。那么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会无效呢?合同无效又...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一、民法典关于违约金约定不明应该怎样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完成之日止。 (三)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