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在理财产品逐渐多样化的今天,证券、股票等投资方式逐渐为大众所接受。因为有专业的证券公司做基础,是的证券投资变得十分频繁,证券合同纠纷也变多了起来。那么,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调解调解是高效、低成本解纠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在我国证券纠纷的处理上并未有多大发展。调解既有利于讼累,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而且可以加速纠纷解决、降低成本。因此,一方面有必要在证监会、全国证券业协会、省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比较大的证券公司等设立调解委员会,大力发展非讼调解;另一方面,通过证据制度改革和完善、强化律师参加诉讼的作用,继续完善诉讼调解。2、仲裁仲裁把调解和诉讼的优点集于一身,也是需要大力发展的一种解纠方式。仲裁是高效率的,尤其对于证券纠纷中牵涉数额较小的客户申诉,可以帮助申诉的投资者避免成年累月的诉讼以及支付大笔的律师费用。证券业协会中的其他自律组织也提供仲裁服务。在1994年,证券业自律组织共收到6486件,其中5542件得到了解决,成功率达85.4%。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对股票当行和交易有关的纠纷,当事人对证券争议可以按约定进行仲裁调解;证券经营机构之间以及证券经营机构与证券交易所之间因股票的发行或交易引起的争议,应当由证券委设立或者指定的机构调解或仲裁。但仲裁在我国还没有足够的发展和应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逐步发展,证券纠纷数量的上升,以及严格责任、强化监管、加强执法的要求,发展证券纠纷仲裁,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3、集团诉讼相当一部分的证券纠纷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许多投资者同时受到侵害,而且受侵害者往往处境相同,加之证券纠纷中往往就单个投资者而言,数额并不大,且证券诉讼中律师费用的昂贵,使由一群受到相同侵害的投资者共同提出集团诉讼,成为一种有效降低诉讼成本、有效维护弱小投资者权利的解纠方法,尤其对于证券市场上众多的小额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有重要实践意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集团诉讼,但由于实践中这类案件相对较少,集团诉讼的审判经验并不丰富;而且,由于集团诉讼推选诉讼代表人还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办法,诉讼代表人推选困难,而人民法院又因在工作量的计算上存在以案件数量计算方法,使集团诉讼因在通知、发送传票、送达法律文书、审理、书写判决书等方面实际工作量的加大,使法官也极不愿意受理集团诉讼,而宁愿单独立案逐个审理。因此,在证券纠纷的解决中,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能真正得到保护,有必要通过实践进一步强调和完善集团诉讼制度。简单来说,证券投资合同的签订本来就是为了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事件的。但因为合同内容约定的不明确或者其他原因,而造成相关纠纷,目前一般的解决方式为仲裁或起诉。
  
  
  


·底商无偿给个人使用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底商无偿给个人使用的合同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


·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分类
      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和分类 合同解除是一件很常见的事,当很多人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内容时就会选择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的分类有哪些?这些问题我们将为您解答,请仔细阅读。? ? 一、解除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民法典》...


·最新国内贸易合同范本
      最新国内贸易合同范本 2017最新国内贸易合同范本 买方:公司名称 (下称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区别是什么?1、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


·软件代理合同处理有哪些
      软件代理合同处理有哪些办法 其实在生活当中,如果双方决定要共同合作什么事情的话,那么在签订合同以后,正常情况下,只要双方都严格的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就可以了,这也不会发生什么样的纠纷。如果要针对合同进行处理的话,那么肯定是发生了合同纠纷。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


·一般情况下入职几天后签合同呢?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想确立劳动关系,那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以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型,劳动者可以依照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签订。那么入职几天后签合同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了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我国法律对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1...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如何进行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解除后,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则要根据履行情况与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恢复原状是指...


·出版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出版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出版社出书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甲方(权利人):_____ 地址: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 地址:_____ 作品名称:_____ 作者姓名:_____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


·合同的成立未生效想解除可以吗?
      合同的成立未生效想解除可以吗已成立未生效合同可以解除,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选择用解除合同的方式来终止该类型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即使附有生效条件所约定...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满足某种条件时合同自动解除,当该条件成就时,能否认定此合同不经通知对方即已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签定合同还是签订合同?
      签定合同还是签订合同?签定合同和签订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您会觉得这两个词语是表达同一种意思,就好比定金和订金,您也会有相同的想法。但是在法律这个严肃,正式的方面,需要字字斟酌,认证考量的。那么到底是签定合同还是签订合同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解惑。一、签定合同还是签订合同"订"和"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