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提起财产公证,大部分朋友想到的就是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公证是避免婚后离婚财产纠纷的一大法宝,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就财产分割办理公证的。不过您知道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财产分割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合作)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二、离婚财产公证应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离婚进行财产公证的一般是指就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协议进行公证,此时需要当事人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同时在办理公证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彩礼返还范围有哪些,哪些彩礼无需返还
      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男女离婚后,之前给付的结婚彩礼是会返还给男方的。但此时,彩礼返还也是有具体范围限制的,那么彩礼返还范围有哪些呢?而哪些情形彩礼无需返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彩礼返还范围有哪些 在结婚彩礼返还的纠纷案件中,我们往往会在法律规定上找依据,力...


·作为国家公务人员,规定
      作为国家公务人员,规定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已满60周岁,女性已满55周岁。但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会出现提前退休的情况。那作为公务员是否可以提前退休呢?要是可以的话,公务员提前退休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务员是否可以提前退休 公务员可以提前退...


·走私烟按国家刑法应怎样处理
      走私烟按国家刑法属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针对偷逃应缴税额的不同,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同:1、走私烟草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属期徒刑。2、走私烟草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


·18岁以后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是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的,通常情况下认为父母抚养子女到18周岁成人就可以了。那么,子女18岁以后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若你在这方面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18岁以后抚养费还需要支付吗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


·在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相比于协议离婚,去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肯定是比较复杂的,此时还涉及到一些纠纷的处理,当事人一定要格外留心注意。那么在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去法院起诉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


·结婚前存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存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前存的前不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认定为个人的婚前财产。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认定主要有:结婚前的个人收入、因个人身体受到伤害的赔偿金等。因此,不论是否签署婚前个人财产协议,都是可以对个人财产进行认定的。 一、结婚前存的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夫妻共同财产特点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特点包括哪些?夫妻共同财产特点包括双方共同拥有也就拥有共同性,还有就是分割的时候平均分割。(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里的共同所有,指共同共有...


·可以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可以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有哪些虽说《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家庭暴力行为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往往都会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最终判决夫妻离婚。但此时也要有实际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才行,那究竟这方面的证据都有哪些呢?我们一...


·一、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财产怎样分配?
      一、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财产怎样分配? 没结婚在一起生活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因为双方不构成夫妻关系,没有法定的权利与义务。两人在一起生活,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两位的同居不符合事实婚姻的认定,就不是夫妻关系,相互之间没有法定权利和义务,两位可以协议分手。登记在各...


·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
      在离婚案件中,可能会出现审理此案的法官、书记员等等与一方当事人有比较特殊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申请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回避。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回避《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规定“ 男女...


·夫妻离婚是先领离婚证还是先赔偿
      夫妻离婚是先领离婚证还是先赔偿夫妻离婚先分割好财产以后, 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二、离婚的途径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