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实习协议和劳动合同是有很大的区别的,而且解除实习协议比解除劳动合同容易得多,而且解除实习协议不会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实习协议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1) 实习期满,协议终止
  
  (2) 乙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定制度,甲方可解除协议
  
  (3) 因乙方原因无法正常进行实习活动的,双方可解除协议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主动提出解除实习协议的
  
  (二)实习协议范本
  
  实习协议书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实习学生):
  
  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实习期限
  
  乙方到甲方实习,实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实习第一个月为试用期。
  
  二、实习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 ,从事 工作。乙方在实习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做好乙方的劳动生产安全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工作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按不定时工作制安排乙方工作。
  
  四、实习期报酬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甲方每月15日左右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实习工资,试用期月工资人民币 元,试用期满后实习工资按人民币 元 标准发放。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2、实习期间,乙方造成甲方财产、经济损失的,按甲方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必须严守甲方及其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商业秘密为个人及其家庭谋取私利,不得将甲方资料、机密等资讯透露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应遵守劳动操作规程,若因违反规定操作而致自身受到安全、健康的伤害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4、乙方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七、协议解除或变更
  
  1、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有特殊情况可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协议,但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前7天,试用期后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该工种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并支付实习期间的工资后,解除本协议。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实习工资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等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4、未尽事宜由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习协议是用人单位和在校大学生签订的一个劳动协议,协议的内容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还有违约责任。解除实习协议和解除劳动合同差不多,辞职不用提前三十天,只用提前三天就可以了。如还有什么不明白,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专业律师。
  
  


·公司入职协议的注意事项
      每年七月都有很多的应届毕业生走入社会的舞台,刚刚从校园走出来的应届毕业生的社会经验是非常的不足的,毕业生一定要注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那么公司入职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注意事项啦。 公司入职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试用期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应该如何分配?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公司必须先进行财务清算,将公司的剩余资产进行分配,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剩余资产应该如何分配呢?简单的说就是公司偿清所有的公司债务以后,才能将公司的剩余资产分配给股东。下面律图小编带您详细了解一下相关知识。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风险有哪些?公司在成立的最初,都会设立一个公司法人,作为公司处理各种大小事务的代表,同时也作为公司在法律层面的负责人。因而公司法人一经确立一般就不再更改,但也有许多其他的情况,如原公司法人发生意外而不能继续履行法人的义务,承担法人的责任,这时候就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


·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变更登记的条件 1、如果同行业在成立日期不满一年不能变更公司名称; 2、如果超过一年或夸行业需带上盖章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全体股东签署的章程修改案、股东会决议、名称变更申请书、委托书到工商核名窗口进行名称变更查询,查无重名工商局会发放企业名称变更...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 一、分公司独立核算申请怎么申请呢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


·隐名股东竞业禁止的标准有哪些?
      隐名股东竞业禁止的标准有哪些?根据不同的标准,竞业禁止可分为以下几个标准:1、竞业禁止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由法律明文规定,约定竞业禁止由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这是竞业禁止的基本分类。从目前法律实践看,中国即采用此种分类方法;2、竞业禁止又可分为同业竞业禁止...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股东穿透资金来源限制的规定是什么?1、 资本金不得为股东借款、借贷资金等项目公司的债务性资金。2、 资本金不得为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等违规出资。3、资本金不得为股东的“明股实债”型融资资金。4、 资本金不得为股东的借贷资金等债务性资金。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


·企业行政处罚记录可以消除吗?
      企业行政处罚记录可以消除吗? 一些企业在日常中,尚未构成犯罪,却违反行政规范的行为,会依法进行行政上的处罚。这些行政处罚也会记录在企业信息的档案中。由于许多人在选择商业合作伙伴时,会看重对方企业的信誉度。而一些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为了能与她人更好的贸易往来,对企业行政处罚记录...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质押公告范文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后上市公司如何公告?股权质押公告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质押获得融资,这也是进行融资的一种主要的方式,公司在进行股权质押之后可能会损害到股东的一些利益,那么这样的公司及股权质押上市公司需要公告么,应该如何公告?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股权质押...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相关规定有哪些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相关规定有哪些?公司法人代表是一个公司必不可少的因素,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其他公司都需要有法人代表,私募基金公司也一样,那么基金公司法人资格相关规定有哪些,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基金法人的特点有:第一,它是将一定的财产拟制...


·公司法关于股权的规定有哪些
      股权是股东所享有的一种权利,股权代表了股东所享有的管理权,分红权等等。公司法关于股权的规定有哪些1.股权是一种确定的权利,作为出资人的的股东通过对公司资金的投入可以享有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可以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分红。2.股权是股东出资的财产权,在出资以前,他是股东个人所有的合法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