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
  
  公司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形,此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有事会选择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的方式进行解决资金问题。在制定了借贷计划后,一般会委托法定代表人处理借贷事宜,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公司法人代表怎么贷款
  
  1、公司贷款是以公司名义做出,必须盖公司行政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人代表可以不签字。
  
  2、为了避免章子有问题,有不能证明借贷事情是谁办的话,除了盖章,法人代表要签字,并核实身份和授权。
  
  二、企业法人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时间需要达到1年以上,且正常经营;
  
  (2)企业法人需要在贷款经办行开立账户,并办理结算及信贷业务至少1年;
  
  (3)企业近半年的开票额在150万元左右;
  
  (4)企业法人未发生欠税、欠费、拖欠职工工资和另外的各类欠款(正常应付款除外);
  
  (5)企业负债率不能多于50%;
  
  (6)企业法人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近3年内在纳税、融资、经营等方面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等。
  
  三、企业法人贷款流程
  
  1、业务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授信合同和相关担保合同;
  
  3、落实担保,并按照授信要求办理相关担保登记、公证和保险手续;
  
  4、获得融资,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授信额度;
  
  5、归还融资,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还款。
  
  四、企业法人贷款额度是多少?
  
  1、企业法人贷款的额度最高可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
  
  2、企业法人贷款实行额度内循环授信,在可用额度范围内可随借随还、多次重复支用。
  
  五、企业法人贷款担保有哪些?
  
  企业法人贷款可采纳抵押、质押、担保人等多种担保方式。
  
  六、企业法人贷款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持有股份的股东,公司经营满一年;
  
  2、身份证实:二代身份证;
  
  3,住址证实:个人住址证实(电费单/水费单/燃气单/电话费单等、和经营主体证实(租凭合同、;
  
  4、收入证实:最近6个月对公对私账户流水;
  
  5、经营证实:营业执照;
  
  6、房产证实,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购房发票 贷款合同;
  
  7、征信记录。若是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贷款的话,是和公司无关系的,不能执行公司的财产,他的借款是属于个人借款,应由他个人偿还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贷款条件,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提供银行流水,无不良信用记录。居住证实,身份证,银行认可的抵押物。
  
  法定代表人只需要在最后盖上公司专用章即可。也存在着害怕章是假冒,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姓名的情形,此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以核实身份。
  
  


·借款合同可不可以口头约定
      借款合同可不可以口头约定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是口头协议方式。口头协议的最大弊端是发生纠纷时无法举证,除非对方承认借贷事实或者您有其他证据证明,否则难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的存在。民间借贷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形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


·超过欠条的起诉时效该怎么办
      可以尽量考虑双方达到友好的协商,按照原来的借条达成欠条打款的协议。还款协议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关于超出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在原来的债务条款里达成协议,属于新债务,债务关系。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对方当事人没有达成协议或着不愿意达成协议的话。债权这一方面可以直接向对方发起催收到期还款通...


·哪些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哪些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借贷关系着金融行业的稳定,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国家在必要的时候以刑罚手段保证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如果在借贷过程中采用非法手段破环了金融行业的管理秩序,就会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等。那通常哪些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呢?下文中我们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构成贷...


·《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条款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移送案件条款包括哪些? 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卷宗移送主义,原《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据上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


·合同附加条款是什么意思?
      合同附加条款是什么意思?附加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签订合同之后,发现...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1、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2、查询债务人配偶或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如有债务人配偶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情况,及时调查留存。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可以先了解一下对方的财产状况,4、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有明确的被告,住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债...


·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一、借条必须明确哪些内容? 借条中要明确的信息包括: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3、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应写清楚...


·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怎么做
      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怎么做1、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民事活动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


·自诉案件追加被告人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自诉案件追加被告人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自诉案件追加被告人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们法院不再受理。 可见...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规定违约金标准?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规定违约金标准?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