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各地规定都不一样。
  
  1、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通常需要出示身份证);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通常是形成一篇投诉信);
  
  3、需要出示投诉的证据(通常是相关发票、凭证、单据、照片等等)。 消费者可以本人提出投诉,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消费者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投诉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人签名。
  
  二、投诉的退换货标准
  
  1、属于正价货品,特价货品不能退换,特殊情况须请示店长或店铺负责人方可执行;
  
  2、所需退换货商品有保留原始销售小票的;
  
  3、退换货商品属于供应商质量问题的,如果是顾客自已损坏的不能退换;
  
  4、服装类商品如是不能试穿的,或是顾客送人没办法试的,在码数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承诺换同款商品的码数,但只能换一次;
  
  5、退换货商品的外包装完好无损,商品无脏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
  
  6、发现有问题需在买单后一周之内退换,超过时间不予退换。特殊情况须请示店长或店铺负责人方可执行。
  
  三、退换货流程
  
  1、热情接待顾客,不管是否能退换货,我们都应该热心为顾客解释,毕竟顾客都不是一次性消费,不能因为退换货而影响到顾客对我们店的看法;
  
  2、鉴定商品是否属于退换货范围之内,详情请参照上述“退换货标准”。如果是可以退换货的,应立即表示歉意,并为顾客解决问题,如果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向顾客表示歉意,告之大概的处理时间并及时跟进;
  
  3、如是不属于退换货范围之内的,也应该向顾客表示歉意,耐心解释不能退换货的原因。碰到非常难缠的顾客也不能与其发生争执,可交由店长处理;
  
  4、在退换货之前一定要看好是否属于本店商品?是否有原始销售小票?是否属于质量问题还是人为因素损坏的?是否有无脏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
  
  5、耐心帮顾客挑选要更换的商品,并详细问清楚顾客的要求,以免发生第二次挑的商品又不合适的情况;
  
  6、挑好要更换的商品,检查并跟顾客确认是没有问题之后,领顾客到收银台跟收银员交待清楚打单。并再三声明同一张销售单只能退换一次,以避免发生顾客再三退换的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工商局投诉电话在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并不能给出一个具体的答案。其次,就是工商局投诉需要留下联系电话以及相关的个人基本的信息等,最后还需要将投诉的内容讲清楚,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咨询律师。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是我国公民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公民,即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 (一)一般条件 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


·在我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讨薪
      就业困难不应该成为劳动关系极度不公平的原因,可是现实就是生活当中还是有绝大多数的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除此以外,甚至还有一部分的用人单位存在员工在离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各种各样的原因拒绝给员工支付工资。所以如果说遇到这种情况的话,首先员工个人就应该知道在我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讨...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吗
      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反悔的情况,并且用工单位会主张高额违约金,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吗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


·人社局撤消工伤认定是否可行
      人社局撤消工伤认定是否可行 人社局可以撤销自己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有权作出,就有权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


·员工调去分公司合同怎么签?
      员工调去分公司合同怎么签?看总公司与分公司关系,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形式的,合同还是与总公司签。分公司是独立法人的,总公司解除关系,再与分公司签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


·一、劳动合同法多少条是无偿辞退?
      一、劳动合同法多少条是无偿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纠纷怎么处理?
      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纠纷怎么处理?好不容易买好房,想好好装修下自己住得舒适一些,然而有时偏偏出现装修工程质量问题,提出赔偿也难以得到好的答复,双方责任纠缠不清,出现纠纷,那么如果遇到这种装修工程质量问题纠纷我们又该如何去合理处理它呢?今天可以和我一起来看一看!一、通过仲裁解决双方对问...


·民工维权途径主要有哪些?
      我们经常在新闻或者身边见到,大批的农民工,因为没有拿到自己的工资,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民工在讨薪的时候,一方面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另一方面对国家的基本法律意识又不太清楚,往往会比较吃亏,其实民工维权途径是很多的,您可以参考一下我们整理的资料。 民工维权途径主要有...


·混凝土工程承包的验收程序是什么?
      混凝土工程承包的验收程序是什么 混凝土建设在建设工程中是最基础,最重要的。混凝土建筑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以后的工程能否顺利展开。在工程建筑中,我国对于混凝土工程质量的验收程序是有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混凝土工程承包的验收程序是什么的问题做出详细的介绍,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


·关于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中秋节当日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关于中秋加班工资怎么算中秋节当日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