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业医疗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专业医疗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专业医疗官司律师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律师费
  
  律师 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
  
  (一)咨询:
  
  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
  
  (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
  
  (三)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
  
  (四)代理申诉案件:
  
  1、签订聘请律师服务合同时,先收取5000-20000元代理费
  
  2、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再按照一审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
  
  (五)律师函:
  
  每件1000元—3000元。
  
  (六)代写法律文书:
  
  每件500元—2000元。
  
  二、医疗事故致死赔偿哪些项目:
  
  1、 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 死亡赔偿金
  
  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 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可以看出专业的医疗事故律师收费标准还是比较中肯的,包括咨询或者代理案件,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不过我们在这里要提醒您的是,我国各地区的经济收入水平是不一样的,另外不同的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您可以详细咨询一下本地的不同的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
  
  
  
  
  


·医疗事故处理责任如何追究,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一、医疗事故处理责任如何追究,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医疗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的方式是: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


·医疗纠纷两家起诉地的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医疗纠纷两家起诉地的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一、两家医疗机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患者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以各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各医疗机构分属不同人民法院管辖的,患者可择一人民法院起诉。 患者仅起诉部分医疗机构的,经相关法律释明,人民法院可以依被诉...


·医患纠纷卫生局管吗,如何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素质及文化程度也相应的普遍提高了。当遇到事情的时候都知道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少网友咨询医患纠纷卫生局管吗?按照正常的流程,当遇到医患纠纷的时候我们应该到上一级,也就是卫生局进行处理。 医患纠纷卫生局管吗?发生纠纷后,医患双反委托当地县级或市级卫...


·为什么会出现医院拖欠货款的现象?
      为什么会出现医院拖欠货款的现象?医院变身“老赖” 拖延药企货款成常态。亳州市药企检举涡阳县部分乡镇卫生院索取回扣、拖欠货款的新闻余热未尽。之前,有媒体报道了某医院拖欠多家药企货款,其中最多一家药企被欠款接近10000万元,药企被逼要靠借贷维持生存。堂堂大医院为什么当起了“老赖”?...


·医疗过错侵权构成要件是哪些
      医疗过错侵权构成要件是哪些 一、医疗过错侵权构成 1、有错误的医疗行为 2、造成患者损害后果 损害后果是指错误的医疗行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实。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不利益事实通常是人身伤害(包括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 结合对侵权行为法理论、《民法通则》、相...


·强制医疗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强制医疗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一个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刑事诉讼法》...


·医疗事故鉴定患方答辩状需要哪些过程?
      医疗事故鉴定患方答辩状需要哪些过程? 医疗事故是我国目前比较热门的话题,存在于医生和病人之间。有时医疗事故可能双方各执一词,这还源自于发生医疗事故时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对医疗基础知识的了解。那医疗事故鉴定患方答辩状需要哪些过程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方便您对这部分法律的认...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目前,经常会发生医生与患者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因为医生未能及时医治好患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通常就会引起争议,这时双方当事人是需要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当地卫生局进行争议处理的。那么,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程序是什么呢?今天,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


·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医生本来是救人于危难的白衣天使,本应
      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医生本来是救人于危难的白衣天使,本应该成为病人的最好的良师益友,但是现在社会出现了一些缺少医德的医院,想从病人身上赚钱,导致了严重的医疗事故,所以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医疗损害责任法的内容。 我国还没有医疗损害责任法,因此医疗损害的法律规定只能在相关...


·社保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如何的
      社保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


·医学诊断证明书范文是怎样的有哪些
      医学诊断证明书范文是怎样的 有哪些规定 一、医学诊断证明书范文 ??????? 医院 诊断证明 00001 科别: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地址: 入院日期: 出院日期: 就诊日期: 诊断意见: 建议: 负责医师: 日期: 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