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债权人通过协议方式,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就叫做债权转让。在进行债权转让的过程中主要涉及到债权人和受让人,但是对债务人也是有影响的,因此就有可能发生纠纷。那么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如何确定债权转让纠纷管辖法院1、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是说债权转让转让人与债权转让债务人之间签订的管辖协议,同样也适用转让人与受让人。因此,这样就更能体现我国民诉法双方当事人约定协议管辖的原则。二、债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二)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三)债权转让通知。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经通知就产生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效果。阅读完上文后,我们知道在发生债权转让纠纷时,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在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也有一些地方是需要注意的。我们已经在上文中整理好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二.全部提前还款。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还。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到贷款经办部门申请办理。2、在非合同约定的还...


·欠钱不还法律规定的有什么后果
       不管是人际关系的交往还是经济往来的过程当中,债务债权关系这是没办法避免的,但是,如今债务债权关系的呈现形式有的时候很复杂。而且有时债权人特别生气的一件事情就是债务人欠钱不还的这种态度,其实,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债权人是有可能会面临着被强制执行财产,限制高消费,或者是直接拉入失信名单...


·申请银行贷款和注册资本有关系吗?
      申请银行贷款和注册资本有关系吗? 一、申请银行贷款和注册资本有关系吗? 公司贷款额度和注册资本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申请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注册资金。虽然说银行的资金雄厚、背景强大,企业想要申请一点企业贷款对于他们来说是九牛一毛。但是,企业想要从银行拿到贷款也不是那么...


·信用卡欠款45万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欠款45万还不上怎么办1、选择最低还款额为了不影响征信,解决一时还款有困难的情况,银行也有信用卡最低还款服务,即可以先还账单金额的10%,如此一来,避免了逾期造成的不良个人记录。但是这项服务也不是免费用的,只要选择最低还款,本期账单内的消费就不会再享受免息期,并且从消费日当...


·个人借贷合同怎么写
      人生在世,一旦遇到急事,总有向人借钱的需要。在古代又衍生出了遭难莫寻亲这样一些关于人性方面的至理名言,不过我相信任何名言都有它出现的原因,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借钱在任何时候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是亲戚也很难马上就把钱借给你。所以现在网络上应运而生的出现了一些高利贷,以变相的手法收...


·追讨债务都有哪些
      追讨债务都有哪些方法 一、追讨债务都有哪些方法 (一)“会议”讨债法 适用范围: 1、债务人众多,但在一定的区域又相对集中;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不易产生异议或发生争执; 3、债务总金额虽然不大,但众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数额不大的案件。 (二)“公证”讨债法 优点: 1...


·无力归还农信社贷款,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的。
      无力归还农信社贷款,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判刑的。   如果信用社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法律条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根据相关规定做借条可以分期吗?
      根据相关规定做借条可以分期吗?借条书写时是可以约定分期还款的,具体来说,如果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借条上约定“分期还款”的归还方式。这样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债权人应该妥善保存好,并注意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催讨。二、分期还款借条怎么写民间借款,借条确实没有固...


·借款人不还钱是否需要坐牢
      借款人不还钱是否需要坐牢在借了人家的钱之后,就应该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内容,到期及时、足额的归还借款。但有的情况下,借款人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不还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是否需要坐牢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款人不还钱是否需要坐牢不还钱的原因无疑有二:一是无力偿还;...


·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
      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 存单质押贷款,是贷款的一种,质押物是银行存款储蓄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银行有要求;二是企业出于利益考虑,如贷款有财政补贴等。那么,该如何进行存单质押贷款账务处理呢?为您解答。 一、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银行及他行签发的未到...


·离婚债务欠条的认定
      离婚债务欠条的认定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官经常会收到很多虚假、伪造的欠条证据,这就给庭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因此一定要正确认定欠条的效力,这样才能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我们整理了离婚债务欠条认定的相关资料,详细请看下文。下面试就离婚案件中的欠条的认定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实践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