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敲定的一份协议,那么在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吗?员工在遇到一些情况无法工作时,用人单位是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补助金。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有关劳动合同的问题,请继续阅读。
  
  医疗期满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
  
  
  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6到1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六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综上所述,在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然无法工作的情况下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补偿金,一般是按照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处理,以上是对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可以吗问题的回答,若有更多问题请咨询。
  
  
  
  


·医院误诊怎么投诉 ?
      医院误诊怎么投诉 ?一、医院误诊怎么投诉 1、及时保留证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2、处理过程;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
      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近年来,医疗纠纷在各大网站都曾出现过,有些医疗纠纷演变成了医闹,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为了给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指导和依据,与医疗纠纷有关的法律条文也是不断出台。有了法律条文,就可以依法解决纠纷了,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医疗纠纷转化为医闹的事情的发生。但是究竟有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的解释 2011年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的解释 2011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召开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研讨会,并发布了该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者一方及医...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最新医疗纠纷法律法规 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 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 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 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如何举证?
      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如何举证?医疗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的举证情况有: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2、医学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


·医保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两部分组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可作为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尚未列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基本医...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一、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一)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二)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


·医疗责任事故罪应如何认定?
      医疗责任事故罪应如何认定? 一般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如果造成的当事人死亡或者是受到严重伤害的,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那么,医疗事故罪应该如何来进行认定?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有关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的具体问题。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


·医疗纠纷可以报警吗
      医疗纠纷可以报警吗?一、医疗纠纷投诉 1、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上报的义务,但是在某些条件下,医务人员可能会不上报。 2、作为患方及时向医疗机构科室负责人、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投诉,有利于医疗机构及时了解并固定情况,也可以避免事后直...


·医疗纠纷处理协议无效的情形?
      医疗纠纷处理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纠纷处理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讲赔偿协议是经过医患双方通过充分沟通和平等协议达成的,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表示,是不反悔的。同时即便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也不会确认该协议无效或被法院判决撤销。但是如果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改则...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一、怎样规避医患纠纷 根据国内几家大医院对医疗纠纷的成因所做的分析,医患关系不和谐在医疗纠纷中占相当大的比例。鉴于医患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作为医护人员必须从提高自身素质做起,通过有效的医患沟通,实现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成果共享。 医患关系的特殊性:您可以设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