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最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案件立案与否,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构成犯罪,无须立案。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交通肇事造成了重大伤亡,或者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话,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如果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话,会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以后您一定要及时报警,等待交通部门的处理,千万不可以肇事逃逸。
  
  


·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
      校车超员的危害有哪些情况在生活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我们您都知道车祸猛于虎,有时候带来的后果是无法挽救的。校车来说更是如此,广您长把孩子送入学校接受教育,但是如果因为校车超载,发生了的交通事故,真的是会让广您长觉得非常寒心和生气的。校车超载的危害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将针对校车超员的...


·交通肇事罪拘役的条件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拘役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拘役的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


·一、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
      一、职工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应怎么赔偿?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交通事...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什么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


·一、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住院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住院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住院如果是没有必要的情况之下,不需要对于过多的住院费用进行赔偿。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伤者需要到医疗机构治疗,因此产生了医疗费用。医疗费主要用于个人,是指个人身体遭受损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必须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医...


·牵引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牵引车是在平时正常的车辆行驶出现问题或者有大量的货物需要拉运而运用的特殊车辆,但是作为一种正常的车辆也是需要交强险的,那么, 牵引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其实牵引车的交强险赔偿也是和别的车一样包括医疗费和伤残费等内容。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牵引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是造成了人员的受伤还是车辆的损坏,此时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之后,才能实际确定造成的损失情况是怎样的,那么以后才能据此要求赔偿。那到底交通事故鉴定的内容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尸体检验 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


·交通肇事罪与逃逸的关系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与逃逸的关系是什么?交通肇事罪是法定罪名,交通肇事逃逸罪不是法定罪名,只是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一个情节。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


·广东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造成死亡越来越大的凶手,造成死亡后,家属会陷入悲痛之中,但是同时不要忘记了交通事故死亡额赔偿金,广东出台最新的关于死亡赔偿金的标准,那么你知道广东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吗?都包括哪些受偿项目吗?不要着急,的我们将为您一一解答,相信会给您提供一个帮助。 一、什...


·交通事故理赔调解程序是怎样的一般
      交通事故理赔调解程序是怎样的一般,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会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规定内容有哪些?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方来说,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是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于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议。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规定具体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一些法律条件和您具体说一说。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当事人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