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法典》明确了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权利义务。其中就包括婚姻关系消灭的内容。可是对于具体条款,很多人都模糊不清。那么,《民法典》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法律条文:《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解读:宣告死亡的效力与自然死亡效力一样,人亡——继承开始;家破——婚姻关系消灭。撤销死亡宣告的效力:婚姻关系因撤销的溯及效力而自行恢复,但其配偶再婚或向婚姻机关书面说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关于但书的规定适用起来比较困难,因为没有说明具体提交书面说明的时间。另外,就再婚而言,应当以被宣告死亡被撤销之前完成,否则可能构成重婚。至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书面声明时间,如果在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之前,自无问题;在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之后宣告死亡撤销之前,提交该声明,亦可;但如果在死亡宣告撤销之后,再提交书面声明的,能否发生阻却原婚姻关系效力的恢复,从立法目的看,应当允许。但为了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性,需要必须要有一个时间限制,为了最大可能实现立法目的,宜做如下规定,“但其配偶已在死亡宣告撤销之前再婚或自知悉或应当知悉死亡宣告可被撤销之日起毫不迟延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此外,给您介绍下德国比较法上关于被宣告死亡者被撤销后关于婚姻关系效力的规定:一、死亡宣告并不当然导致婚姻关系消灭,但被宣告死亡者的配偶有权另结新婚(不构成重婚);二、若新婚双方均为善意(即在新婚缔结时不知被宣告死亡者依然生存),则前婚因新婚的缔结而终止;三、若新婚双方均为恶意(即在新婚缔结时知悉被宣告死亡者依然生存),则构成重婚,前婚效力不受影响,被宣告死亡者得主张废止新婚;四、新婚缔结后,被宣告死亡者重新出现,若前婚配偶缔结新婚时为善意,则无论新婚他方善意与否,前婚配偶都可主张废止新婚,理由似乎是“重大的动机错误”。结合第51条规定,因未区分善意恶意,恐有两点难以解释:一、在被宣告死亡者配偶为恶意时,通过缔结新婚组织溯及力的发生,实际上是容许而已配偶利用宣告死亡制度规避离婚制度,此等婚姻解除手段,将陷被宣告人于不利,因其为婚姻解除、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方面的意志均被无视,而恶意的配偶则获得与善意同等程度的保护。二、婚姻行为若区分善意恶意,被宣告之人缔结新婚的效力较容易认定,因无论如何,被宣告之人缔结新婚必为恶意,故其新婚构成重婚,不受保护,死亡宣告撤销后,前婚复活,顺理成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民法典》第51条规定了被宣告死亡人的婚姻关系的内容,确立了自被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消灭的内容。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地《民法典》相关律师。
  
  
  


·一、起诉提高抚养费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起诉提高抚养费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对于增加抚养费,离婚的双方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增加抚养费 ,具体的规定如下: 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


·抚养权变更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抚养权变更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一、抚养权变更的正当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


·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该怎么分?
      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会一起开网店,以此作为共同的收入,而要是在网店很赚钱的时候,夫妻打算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应该要怎么分才好呢?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样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对于非企业化运作的网店,分割只能靠双方...


·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几年?
      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几年?家庭矛盾打架轻伤判三年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 1、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了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共同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若不为...


·男方争取抚养权要点都有哪些
      男方争取抚养权要点都有哪些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


·夫妻单方面信用卡诈骗如何承担刑法?
      夫妻单方面信用卡诈骗如何承担刑法? 关于犯罪的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责任自负,就是夫妻一方犯下信用卡诈骗罪,当然要自己承担,另一方没有任何刑事责任。另外,对于是否需要用家庭的资金进行赔偿。我国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就是一方负有债务,应该动用其家庭资金进行赔偿。如果银行...


·提出撤销婚姻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提出撤销婚姻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可撤销婚姻的申请时效: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对于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超过了1年申请...


·离婚法起诉程序有哪些规定
      起诉离婚也就是我们说的诉讼离婚,夫妻离婚的时候最好是选择协议离婚,如果不能和平地选择协议离婚,只能进行诉讼离婚,进行诉讼离婚是要有一定的法律程序,也需要准备一些法律材料才能去法院起诉离婚,那么离婚法起诉程序有哪些规定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于起诉...


·商家口罩涨价怎么投诉?
      商家口罩涨价怎么投诉?可以拨打12315投诉处理,也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司法解释,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二、《价格违法行为...


·哪些情况下不属于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哪些情况下不属于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响,夫妻间虐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堪虐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他人结婚,由于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虐待,社会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