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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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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生活中,作品随处可见,包括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等,那么这些作品究竟有多少是《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呢?换言之,哪些可以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为车技、口技、顶碗、走钢丝、耍狮子、魔术等表演创作的剧本。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建筑物的设计图纸或者是以建筑物为核心的绘画、摄影等。
  
  10、摄影作品:客观记录物物形象的图片。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有声、无声)、电视作品、录像作品等。
  
  12、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线路图、解剖图。
  
  13、模型作品: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如:微缩景观。
  
  14、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及其文档释义软件(英语:Software)是一系列按照特定顺序组织的电脑数据和指令的集合。
  
  15、民间文字艺术作品:神话故事、民间寓言、民间传说、民间戏曲、民歌、民谣、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造型艺术及民间建筑艺术等。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只有具备著作权规定的特性,作品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具体的作品种类,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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