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分成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法分成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合资有限公司和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对于各位股东的权益必须要充分尊重。尤其是在最后进行分成的时候,由于分成涉及到公司利益方面的分配,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将会给各位股东之间带来一定的矛盾,所以在对公司分成的问题上,必须遵循公司法当中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法分成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分成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股份制公司不存在分成这一说,通常情况为董事会根据上一年度公司盈利情况制定股利分配方案,作为投资报酬发放给股东。
  
  股利分派即公司制企业的股东享有的分配股利权。股利是指公司制企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发放给股东的投资报酬,其实质是公司财富中属于股东收益盈余的一部分。
  
  二、通常股利分派还会受到限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上的限制
  
  任何企业都是在一定的法律环境条件下从事经营活动。在通常情况下,法律会直接制约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这种制约表现为:不弥补亏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无偿债能力等均不得分派股利,这就要求公司不能因支付股利而减少资本总额,要维护法定资本的完整。
  
  2、现金支付能力的限制
  
  留存收益通常以各种实物资产形式存在,而不是以现金的形式为企业所持有。公司若要发放股利,就会受其现金支付能力的制约。一般来说,公司现金越多,资产流动性越大,他支付股利的能力也就越强。
  
  3、与优先股股东的契约
  
  在发行优先股股票的条款中,有时会要求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的收回优先股股票,并且在派发普通股股利时还可能有若干限制,以便有必要的资本收回优先股股票。这类限制的用意在于防止营运资本的削弱,以保护优先股股东和债权人的收益。
  
  4、董事会自行限制
  
  公司董事会为股利发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可能是出于为潜在损失做事先准备等种种原因,自行作出了限制发行股利的决定。
  
  股东要求与税收政策的限制对公司股东而言,他们投资与公司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这种经济利益可以来自于公司的股利,也可来自于其出售股票的收益。高税率的股东可能希望少发股利而多留一些利润与公司,以便股票的价值提高而使其市值上升;低税率的股东则可能希望有较高的股利发放比例,这是,这类公司的股利政策可能使两者中的产物。
  
  5、国家的税收政策的影响
  
  通常国家按照不同的产业结构政策,或者鼓励企业扩大留存收益用于再投资,或者抑制企业的留存收益,促使企业扩大现金股利分配。
  其实按照通常情况下,公司法对分成方面的规定,主要要求董事会上根据公司一年度的盈利状况制定股利分配方案,通常情况下也是会按照股份来进行同等比例的分成的。但是关于分成问题,在某些情况下还会受到其他方面的影响,比如说法律上的限制,以及董事会的执行限制等。
  
  
  
  


·集团公司的合同分公司可否引用
      集团公司的合同分公司可否引用?集团公司的合同分公司是不可以直接引用的,就算分公司所承接的业务和总公司是一样的,也应该重新签一份新的合同,而不是直接引用集团公司的合同。作为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是有单独签合同的权利的,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


·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指的是什么?
      当我们了解了关于公司法的一些相关的规章制度之后,可能就会提出关于公司的资本三原则,那么公司法资本三原则指的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就是指资本的维持以及确定还有不变的原则,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公司法的基本三原则指的是:一,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应在章程中载...


·公司法的投资形式是什么?
      公司法的投资形式形式是什么第一、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投资管理公司是众多公司类型的其中一种,它可以帮助资金流转困难的企业提供经济上的支持,也可以帮助经营不善的企业提供有效的发展策略,让企业可以重新运作起来。而且设立投资管理公司与设立普通公司的情况并不相同,那么,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将...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作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作者)在中国境内共同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特制定...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用吗
      可以,但不可以用个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企业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对于一个公司而言,注册资本可以理解为在公司设立初始,股东愿意并能够承担公司责任的限额,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股东的投入程度和公司承担责任的能力。因此,对于注册...


·公司法设立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设立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它就是规定关于设立公司以及公司破产之后等等一系列的规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是可以设立子公司也可以有分公司的。但是您对于子公司,实际上并不是特别的了解。那么公司法设立子公司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子公司名称核名 到工商局...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1、公司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不包括哪些?
      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不包括哪些? 一、我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不包括哪些? 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公司类型除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以外都不包括。   《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内容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


·一个公司创办伊始,自然有一系列问题要处理。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
      一个公司创办伊始,自然有一系列问题要处理。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在法律规定上是完全不同的解释,公司法人是企业组织,而法人代表则是代表企业法人的自然人,公司法人和法人代表关于社保问题是否相同,公司法人必须办社保吗?下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一下吧。一、公司法人必须办社保吗公司法人是指依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