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多久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多久拘传也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但却是强度最轻的一种,只能针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是对于拘传也是有时间规定的,那么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多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拘传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以及公安部《规定》的有关规定,拘传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案件的经办人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院称为拘传票)。2、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县内的地点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本辖区以外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通知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当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协助。3、执行拘传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并责令其在拘传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其到案。4、被拘传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然后应当立即进行讯问,讯问结束后,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被拘传人拒绝填写的,公安司法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5、讯问结束后,如果被拘传人符合其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的条件,应当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果不需要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将其放回,恢复其人身自由。6、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拘传时限届满仍不能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拘传。
  二、拘传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办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多次拘传,但是对于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间隔问题,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为了防止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羁押被拘传人,保证被拘传人有一定的正常的生活和休息时间,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应以不少于12小时为宜。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对于拘传,法律规定的持续时间是不能超过12小时,并且不能以连续拘传的形式,非法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上分享的知识内容可能较为简略,要是还不能解开你的疑惑的话,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寻求更全面的解答。
  
  
  


·强奸罪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不管是不是涉嫌构成强奸罪,在定罪处罚的时候都要求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否则的话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就不能追究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强奸罪证据不足的时候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强奸罪证据不足怎么处理 强奸罪因证据不足,如果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再次...


·非法集资罪中的行为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长时间不在家乡的人,忽然穿的西装革履回来了,并慌称自己正在筹备一个大项目,需要向乡亲们筹集资金,项目成功后会返还返还具额利润,实际上,这就有可能会构成非法集资罪。那么,非法集资罪中的行为包括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集...


·刑法中销售劣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法中销售劣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一、刑法中销售劣药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 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


·服刑人员刑满后能否办退休
      有的人犯罪判的刑期比较久,在服刑期间可能就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那么在其刑满后能否办退休呢?现实中,有的公民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但具体不清楚该如何处理,今天,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服刑人员刑满后能否办退休 在职人员违法犯罪被依法判刑,从刑期开始之日起,便已失去享受按规定...


·哪些犯罪只能是结果犯?
      哪些犯罪只能是结果犯?对于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只能是结果犯,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是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刑法中的结果犯有很多,如强奸罪、故意伤害罪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四...


·私闯民宅持刀挟持犯了什么罪
      私闯民宅持刀挟持犯了什么罪私闯民宅持刀挟持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二、私闯民宅定罪标准是什么对于私闯民宅的行为,一般是认定为非法侵入他人...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的假药有哪些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


·法律规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
      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是减刑也不能无限度的降低犯罪分子的刑期,否则刑罚已经失去了意义。那么对服刑人员减刑的幅度是多少?换言之法律规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这个问题。 一、法律规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原告人抗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刑诉》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


·拒执罪对方协商赔偿还算犯罪吗?
      在我国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我们身边的案件类型也越来越复杂多样性了,拒执罪作为一种不执行法律有效判决结果的罪行,被一些心存侥幸的人所利用。但随着案件的审理逐渐清晰,证据逐渐充分。犯罪人在意识到自己的罪行时能够积极地协商赔偿,这种情况有利于被告人么,下面就拒执罪对方协商赔偿还...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怎么写
      非法经营罪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要是构成该罪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很多犯罪嫌疑人在涉嫌非法经营罪时,往往都会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争取减轻处罚。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一篇非法经营罪辩护词,供您参考。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__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