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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金额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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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对于贪污受贿等行为是严厉打击的。其中,受贿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取他人的贿赂,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受贿数额达到五千元以上就可以立案,受贿人员会根据受贿金额的大小被处以不同的刑罚。那受贿罪金额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受贿罪金额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
  
  (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其他较重情节”,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二)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涉嫌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受贿罪的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2、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
  
  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除了有索贿和收受贿赂这两种基本行为形态外,还包括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①收受回扣、手续费。如《刑法》第385条第二款规定。
  
  ②斡旋受贿。如《刑法》第388条规定。
  
  在司法解释中,对各受贿金额的相应量刑标准作了具体的规定,从以上内容我们也可以看出,我国受贿罪的起刑金额为五千元,但如果当事人有较为严重的情节,如索贿、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的,即使受贿金额不到五千元,也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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