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婚姻法》规定,婚前房产是属于个人所有,这点毋庸置疑,但是您知道,婚前房产如果在离婚后出售,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婚前房产离婚后出售如何认定的相关知识。为了弄清婚前财产婚后出售的的价款应归属原夫或妻一方,或者是属于双方所有,这要求认真分析其升值的原因,根据其升值原因的性质,确定其价款的归属。1、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司法解释三》第5条进一步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房屋并未做任何经营或租售,它的增值是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变化而造成的,属于于天然增值,并非是婚后的投资收益。根据《物权法》第116条第1款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房屋出售后的价款仍应归原物所有人所有,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3、如果婚前所买房屋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份额应该享有补偿权。婚前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如果一概作为个人财产处理,是对夫妻之间可能的分工和其各自对家庭的贡献的漠视。房产虽系男方在婚前购买,但婚后按揭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部分资金被购房一方占用,直接导致了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投资机会、投资规模以及生活品质受到一定的限制和影响。因此,如果这一部分房屋增加值也列入个人财产归购房一方享有,则对另一方显然有失公允。所以,尽管一方婚前房产仍归该个人所有,但该房产在婚后的增值,凝聚了另一方配偶的贡献,则该配偶有权享受这种收益,有权得到补偿。对于夫妻双方不动产的纠纷案件,并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做出结论的。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应属于原物所有人所有,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就需要对配偶做出相应的补偿。如果你正处于相关的法律纠纷中,可以来电咨询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瑕疵如何处理
      在二手房交易中,购房人和房屋的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由于不太了解房屋买卖合同或者不太注意,导致合同出现瑕疵。进而给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那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瑕疵如何处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瑕疵如何处理 二手房买卖合同出...


·一、有遗嘱无房产证怎么继承?
      一、有遗嘱无房产证怎么继承?1、没房产证能立遗嘱,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2、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及不需要分给他人。遗嘱继承人拥有全部产权。可对该房产行使处理权。3、若遗嘱无效,则所有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有的财产作出分割,其中就包括了现金、股票、不动产等等,而在不动产当中比较重要的也就是对房子的分割了。那么通常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呢?有不少夫妻会在这方面产生纠纷,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夫妻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夫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购买预购房的时候会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同时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在购买预购房的时候会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同时当事人为了保证将来购房的实物权也会签订预告合同的。那么有的人想将期房预告登记抵押,那么有关抵押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应呢!还有很多人对此有疑问,本文我们将为您详请介绍。 一、预告登记抵押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1、预告...


·婚后父母赠与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
      虽然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但是,不是所有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体不同,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也大有不同。因此,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具体如下: (一)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父母借给子女买房的借条怎么写
      父母借给子女买房的借条怎么写 1.一定写明“今借到????????? 现金????????? 元,注明大写????????? 圆整。特别注意:核实大小写相一致,如果大小写数额不2.致,司法实践中会以大写金额为准; 2.一定写正确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同时一定要写明借款人的姓...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之前在合同里面签订的不一致,那么这个时候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


·一、遗产继承人之一霸占房产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遗产继承人之一霸占房产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


·在各类的购房者中存在一种群体就是个体户
      在各类的购房者中存在一种群体就是个体户,个体的买房有的时候会遇到不同的问题,那么个体户买房究竟会遇到什么问题改如何处理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下。1、有一点要说明首先个体户这个身份其实是不特殊的,他也可以以个体户的身份向银行贷款,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也是可以按照按揭借贷...


·对于房产放弃继承能否要回
      对于房产放弃继承能否要回?放弃房子继承权的一般不能再要回房产,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规定:“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