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征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土地征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人口的不断壮大和生产结构的改变,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就有了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再转化为国有土地以进行重新分配的的需求。当然土地征收是要依据法律规定,对被征地农民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而这些补偿和安置都将写入土地征用合同中,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最新的土地征用合同范本。
  
  土地征用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征用甲方土地亩为乙方建设所用。现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征用(收)甲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
  
  上述地块总面积为亩。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拟用于乙方开发建设项目所用。
  
  第二条 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亩元人民币。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亩,每亩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万元。
  
  第三条 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已经一次性给付原承包人补偿费,并签订了使用权永久转让协议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该宗土地按照其申请的并经国家审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 ? ?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我们给您带来的土地征用合同范本。由此可知,土地征收合同应该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征用合同中写明土地面积、用途和对受征方的补偿方式、金额。若事后不幸产生纠纷,土地征收合同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获取方式有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获取方式有什么?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


·自国家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的概念后,各地积极展开试点,其中广东
      自国家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的概念后,各地积极展开试点,其中广东可以说是走在了前列。为了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广东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就提到了租售同权,这项政策对于在广东生活的外地人来说,影响比较大。那么,广东租售同权的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广东租售同权的政策...


·土地使用证办营业执照可以吗?
      如今有很多的人都想做一些小生意,但是又没有自己的房子,只能是租赁房屋,如果想要办理营业执照,有土地使用证明是可以的吗?如果单单只有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你有租赁房屋协议,还有房主有产权证,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办理下来的。 注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一、民间借贷的案件管辖地该怎么确定 借款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的一些法律纠纷,但是经常会出现不知去哪个法院进行诉讼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但由于有些案件不知被告的住所地或身份信息,或者不想去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于是案件...


·划拨土地使用证继承要什么条件?
      划拨土地使用证继承要什么条件? 划拨土地使用证继承要什么条件?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个人和单位只能拿到使用权。拿到使用权的其中一种方式为划拨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也可以被继承的,继承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时,同时会得到土地使用权。注意应该办理齐全出让和过户的手续,避免发生纠纷。以...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继承概念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二、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法律特征 土地使用权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


·公司名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公司名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镇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公司因为生产经营,可以参加土地招标、土地拍卖来拿到土地的使用权。当然,土地使用是有期限要求的,只要是通过出让或者转让方式拿到的土地,都有到期的一天。那么,公司名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


·开庭坐的地方当事人因为不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而被告上法院的
      开庭坐的地方当事人因为不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而被告上法院的,那么当事人是坐在被告席上。二、婚姻法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在离婚之后,由另外一方抚养子女的,那么对应的另外一方就需要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是全部的费用。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负担的费用和负担的时间,对于协...


·土地使用权到期续签如何收费?
      土地使用权到期续签如何收费?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是可以申请续签的,有关费用目前并未在法律层面上进行规定和明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土地...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是啥意思?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是啥意思? 划拨地土地使用权是啥意思,其实就是政府将国有土地无偿或缴纳一些费用后交付给使用者,与此相反,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使用者需要交付出让金。政府同时使用这两种方式合理分配国有土地,以充分利用每一寸土地。那么,下面我们具体说说划拨和出让的内涵以及两者的区别...


·房地产拍卖过户怎么办理?
       一、房地产拍卖过户怎么办理? 法院拍卖房产过户流程,承受拍卖托付。在这一阶段,托付人将有意要拍卖的房产明晰托付给拍卖行,两边签定托付房产拍卖协议,对托付拍卖的标的物到达根本意向。托付人在托付时一般要想拍卖行供给房地产权证、身份证等相关房产证明文件。拍卖房产标的的查询承认。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