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配原则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对夫妻财产作出分割。虽然离婚的方式不同,但对对财产的分割原则是相同的。那么协议离婚后财产分配原则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配原则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协议离婚进行财产的分配,主要还是根据离婚夫妻之间协商决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并且是当事人自愿的,遵循财产分割原则,怎么来分配离婚财产都是可以的。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家暴出轨财产怎样分割?
      家暴出轨财产怎样分割? 家暴出轨财产怎样分割? ?《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
      在现代这个社会,社会抚养费想必您都不陌生,尤其是被征收过社会抚养费的家庭,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政府所实施的一项政策,但是许多人或者说是一些专家希望能够取消社会抚养费,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


·国家赔偿期限两个月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国家赔偿,就是国家给予受害人一定赔偿费用的一种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是因为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为一些违法行为,比如在执法过程中利用自己的职权对受害人进行殴打等的,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关于国家赔偿期限两个月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有关...


·婚外性行为能离婚赔偿吗
      婚外性行为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违背忠贞义务,而与婚外的第三人有性行为。对于另一方来讲,这样的过错是不可原谅的,因此就会说到离婚的问题。那么婚外性行为能离婚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外性行为能离婚赔偿吗 对婚外性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吗?修正后的婚姻...


·离婚诉讼的举证要点有哪些
      进行离婚诉讼,肯定是夫妻之间就离婚产生了争议,而此时不得不通过法院来解决。而这个时候,想要最大限度的为自己争取利益,就需要进行举证。那么实践中,这个离婚诉讼的举证要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的举证要点有哪些 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


·在我国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咋办?
      在我国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咋办? 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由于...


·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双方在生活过程中,难免会因为一些事情吵架,有时候,在婚姻存续期内,夫妻双方会签署一份婚内财产协议,确定共同财产范围、个人财产支配方式等。这样一来,对解决纠纷也是有帮助的。那么,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一、夫妻之间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依据《民法...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一般而言,婚姻关系的解除即意味着夫妻双方彼此间法律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只在子女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存在联系。但早在1980年《婚姻法》第33条中就已经规定离婚经济帮助的内容。后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42条以及《民法典》第1090条中得到延续。之所以规定离...


·重婚罪是谁可以告的吗?
      一、重婚罪是谁可以告的吗? 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


·离异后不给于抚养费要如何处理
      离异后不给于抚养费要如何处理 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婚也要给孩子抚养费。那么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怎么要回抚养费? (一)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


·离婚调解有哪些优点
      我们说的调解离婚其实也就是进行司法调解,通常只有夫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最后才有可能被调解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调解离婚固然有自己的优点。那到底离婚调解有哪些优点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调解有哪些优点 离婚调解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婚姻法》中均有相关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