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男女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生下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人们说的私生子。而如今,男女未婚生子的年龄是越来越小了,甚至还有未成年人生子的情况。而在分手的情况下,也是需要对孩子抚养问题进行处理的。那这个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未成年生子抚养协议怎么写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 登记结婚, _____离婚;
  
  (2)甲乙双方现有需抚养的未成年子女____ ;
  
  现因现实生活情况变化,甲乙双方就子女抚养相关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子女抚养权
  
  第二条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1.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期限:____________
  
  3.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未成年子女大病、大额学校赞助费等大额支出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
  
  5.子女18周岁以后所需的教育费等必要费用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关于抚养费的其他约定
  
  (二)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三)从第__ 年起,月租金(金)额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 元。
  
  第三条增加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关于增加抚养费的其他约定
  
  第四条探望权
  
  1.未成年子女由_____ 抚养后, 享有探望权,对方应当予以协助。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______________
  
  探望时间安排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1.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关爱子女,精心照顾子女生活起居;
  
  (2) 确保子女能接受义务教育和其他教育;
  
  (3)维护子女的人身和财产等合法权益;
  
  2.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约定探望子女;
  
  (2)有权知悉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
  
  (3)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
  
  (4)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照顾子女的,另一方应尽其所能协助其照顾子女。
  
  3.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七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法律中仅仅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才有抚养义务,而这里的子女就包括了浑身规则呢、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等等,换言之,在子女18周岁以后,父母就不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了。
  
  


·“假离婚”案例一:为生二胎和落户家住深圳的张小姐
      “假离婚”案例一:为生二胎和落户家住深圳的张小姐与武先生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双方于2012年4月离婚,并先后签署《自愿离婚协议书》、《补充协议》分别对小孩的抚养以及房产、股票、存款的分割作出约定。这看似普通的“和平分手”,背后却隐藏着不可告人的故事。2013年,张...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案件财产冻结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如果对方有可能隐匿、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一方有意转移共同共有的房产,或一方有意变卖股市的股票以套取资金,就可以申请...


·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权
      离婚男方如何争女儿的抚养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相关规定,离婚男方想要争夺女儿抚养权的可以从一些有利条件上准备证据,有利条件包括:女方经济窘迫、患有疾病不利于孩子成长、母亲责任意识不强、男方可以出具自己已经绝育或是丧失生育能力,还有就是女方还有其他的孩子,而男方只有这一个...


·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三个孩子离婚会怎么判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离婚补充协议要公证吗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在不断变化。尤其是对于“人人平等”的追求,女性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对于婚姻的选择和决定也越来越自主。当婚姻中夫妻双方离婚后,对于之前财产分配或者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仍有未解决的方面时,双方会签订离婚补充协议。那么,离婚补充协议要公证吗?我们为您解答...


·结婚但没领结婚证同居犯法吗
      一、结婚但没领结婚证同居犯法吗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


·一、结婚财产分割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结婚财产分割条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分居两年男人重婚要求离婚可以吗
      当事人分居两年男人重婚要求离婚可以吗长期分居两年以上只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但是也不完全依据分居。解除夫妻关系,必须合法的经过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或者法院诉讼判决等方式。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


·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就离婚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然后在其中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因为日后法官对案件作出判决都是在诉讼请求的范围内进行的。那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一方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


·离婚后发现一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财产重分吗?
      财产分割一直是离婚的重要的后果之一,很多夫妻因财产分割变成仇人的。所以,处理好财产分割,对夫妻和平离婚是非常有帮助的。但离婚后发现一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财产重分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后发现一方婚内出轨可以要求财产重分吗?1、根据《民法典》(2021年...


·法律条例上重婚有哪些证据
      一,法律条例上重婚有哪些证据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证明重婚罪的相关证据有: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