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减刑最多减多少年,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分子在监狱里认真悔过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适用减刑,但是很多人对减刑有一个疑问,犯罪分子减刑最多能够减多少年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你的疑惑。
  
  一、减刑最多减多少年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
  
  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减刑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由上述内容可知,犯罪分子减刑是有期限限制的,并不是想减多久就可以减多久,而且,如果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还必须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才行。要是你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非法采矿罪会被如何处理
      涉嫌非法采矿罪的,有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之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法》规定,非法采矿,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违...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是世界上少数保留死刑的国家,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可以有力震慑犯罪。在我国刑法中,死刑的罪名有几十个,自刑法修正案八公布后,取消了一部分死刑。这是我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取消死刑。那么刑法修正案八取消死刑的罪名有哪些?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


·关于传唤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可能会传唤犯罪嫌疑人到公安局了解情况,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但在这个阶段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定性,因此传唤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为了对传唤作更深入的了解,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关于传唤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吧。 一、关于传唤刑事诉讼法有哪些规定? 传...


·判决拘役是否会留案底?
      判决拘役是否会留案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


·新刑诉法全文冻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由于案情需要,会对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冻结,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其转移财产,逃避打击。在经济犯罪中,这种手段是经常用到的。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专门的章节对此进行规定。那么,新刑诉法全文冻结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冻结方...


·限定刑事责任人员杀人怎么处理?
      限定刑事责任人员杀人怎么处理?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岁以下的,14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一些刑事案件犯罪过程复杂、调查取证困难、法律适用性不清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稍有疏忽或不够严谨,就会对案件的最终审判结果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我国法律规定,有权机关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要求对案件进行再审,那么,刑事诉讼法的再审程序是怎样的呢?...


·盗窃罪罪轻辩护有哪些需要在辩护书中体现出的内容?
      盗窃罪罪轻辩护有哪些需要在辩护书中体现出的内容? 罪轻辩护需要在辩护书中体现出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 二、...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
      

一、律师接受委托

(一)、律师介入时间

犯罪嫌疑人受到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


·贩卖人口是什么罪行
      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对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犯是怎么认定的
      对于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犯是怎么认定的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2、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