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产权房能贷款吗,是否可以贷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那些修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我们就称之为小产权房,这类房产是无法获得国家颁发的房产证的,因此在进行转让的时候会存在很大的风险。那小产权房能贷款吗?不少人都咨询过我们,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小产权房能贷款吗
  2011年11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而银行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提供房产证明。众所周知,小产权房因为国家不承认,也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小产权房是不可以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除非将小产权房转化为大产权房后拥有产权证。然而,这并不代表着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抵押贷款。小产权房购买者可以在民间的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或者个人借贷。
  二、小产权房的转让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
  三、小产权房有哪几类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小产权房”,又叫“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根据以上内容介绍,我们知道对于小产权房来讲主要包括了三类,而这样的房产是不允许抵押贷款的,同时进行转让的话也会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各位购房者一定要谨慎购买小产权房。要是遇到纠纷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上海房产税如何计算?
      如今北上广成为年轻人奋斗的战场,很多年轻人在北上广大城市打拼多年,为的就是在大城市安家落户,所以买房就是这些人都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2011年开始上海作为试点地区首先实行了房产税,成为万众瞩目的热门话题,那么上海房产税需要交么?上海房产税如何计算? 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出台,不...


·期房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期房是正在建设的,还不能住人、使用的房子,这种房子往往会非常便宜,所以有很多朋友为了可以少花点钱就会买期房。但正是因为没有完工,期房的质量也得不到保证。另外还有许多人对于期房房屋赠与合同并不了解。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解释。 一、期房赠与合同范文 期房房屋赠与合同 赠与人: ...


·买二手房贷款什么时间能批
      买二手房贷款什么时间能批 二手房贷款一般在25到3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 二手房贷款办理时间如下: 1.买卖双方贷款合同,一般花费1个工作日; 2.签订合同后,把申请材料提交给银行,一般会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购房者需要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一般花费1...


·莆田市荔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莆田市荔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莆田市荔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为了促进莆田市荔城区2012年度第51批次建设用地的顺利进行,简明房屋补偿、安置价格的测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
      当今社会,房屋租赁已成为人们在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但大多数人没有接受过正规的法律学习,没有见过房屋租赁合同的范本,更不清楚房主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正不正确,有没有陷阱,下面就由我们带您看看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吧。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


·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都会写明房屋的公用面积以及房屋面
      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都会写明房屋的公用面积以及房屋面积等等。这些数据的来源均是根据房产测绘师所测量的,其测定的特定范围是房屋以及与房屋相关的土地。房屋共用面积包括哪些?又有哪些部位是不计算入房屋面积?以下是我们为您做的具体介绍。 一、房屋共用面积包括哪些 房屋共用面积...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是多少?
      房屋的租赁合同,在现在社会上是使用非常广泛的一种合同,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仅有规定也有相关的要求,个人房屋租赁时,税务问题是出租方非常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 的相关信息,今天就由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个人房屋出租合同的条款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


·一、过不了户的房子协议如何协议?
      一、过不了户的房子协议如何协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登记权属证书只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而不是...


·购买期房的风险有哪些
      相信您都听说过期房,但您可能不知道,在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可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在房屋交付之前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此也加大了购房者的风险。那么,购买期房的风险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您可以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购买期房的风险有哪些 期房实质上就是商品房预售...


·放弃房产财产分割公证书有什么法律规定放弃房产财产
      放弃房产财产分割公证书有什么法律规定放弃房产财产分割公证书的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点(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3、公证书自愿放弃财产分割申请人和被...


·合肥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合肥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内容 合肥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房地产业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