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司法渎职型犯罪。该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就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到话,究竟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而言,要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行为人须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
  
  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工作的管教人员和看守人员,以及执行逮捕和押解罪犯的人员。
  
  (二)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
  
  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将其非法释放,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由于贪赃受贿,有的是出于包庇同伙,有的是徇亲私情等,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
  
  本罪的一般行为表现是行为人具有利用自己看管、管教、押解、提审等便利条件,没有经过合法手续,而私自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使其逃避关押的行为。
  
  (四)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国家监管制度。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二、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400条第1款)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包括在羁押场所和押解途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被释放的;
  
  3.为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向其通风报信、提供条件,致使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私放在押人员罪侵犯了国家的监管制度,是一种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最高可能被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此,在您不慎涉及此罪时,一定要予以慎重对待。具体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上文中,我们同时为您带来了此罪立案标准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侮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侮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有一些人公然的对一些人进行暴力,语言的侮辱贬低他人,侮辱人格,侮辱他人的名声是不正当的行为,严重的是要受法律的责任的,下面那些给大家介绍一下。 侮辱罪情结严重的认定标准 侮辱通常是在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或别的手段, 1、如果是公然的对被害人进行侮辱的...


·非法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现代社会,非法集资诈骗的行为非常多,很多受害者去法院起诉,希望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了解非法集资诈骗罪的相关规定。就比如说非法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非法集资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问题。 ...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法院如何判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法院如何判 一、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法院如何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


·生产销售假药一百万元罪轻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生产销售假药一百万元罪轻辩护词需要包含什么内容?生产销售假药一百万元罪轻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


·私闯民宅言语攻击是否属犯罪行为?
      私闯民宅言语攻击是否属犯罪行为?私闯民宅言语攻击不一定属于犯罪行为,因为说已经构成我们国家的侮辱罪的话,那么就会由刑法来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处,但是具体的言语攻击的话,还需要看他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对当事人所产生的影响等等,相关的侮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也是必须的。私闯民宅言语辱骂...


·非法集资罪量刑标谁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违反我国的刑法最终要面临的一个结果就是等待法庭对自己的具体的量刑的宣判,并且在现在刑侦技术和网络信息的发展都非常快速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可以说根本就无路可逃。我们说到非法集资的这种新型刑事犯罪,肯定受害者涉案其中是最能体会到非法集资的恶劣程度的,所以在得知被抓捕以后,肯...


·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追诉期有多长
      一、刑事犯罪追诉期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


·合肥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
      通过新闻经常可以看见一些吸毒和贩毒的现象,但却不知道制造毒品的行为,因为制造毒品在一定的量构成制造毒品罪,那么,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合肥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肥制造毒品罪量刑标准 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吗
      相信您都知道,盗窃是行为人非法占有为目的,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因此可以断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应该就是他人的公私财物。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盗窃罪中公私财物的具体内容。 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是: (1)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 一、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


·一般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一般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是怎么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