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锡市强奸罪量刑标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我国法律规定,女性不能单独成为强奸罪的主体,但是可以成为男性强奸的帮助犯。因此,有的案件中也是会对女性以强奸罪进行处罚的。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强奸罪的具体量刑规定是不同的,今天请与我们一起看看无锡市强奸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1、强奸妇女一人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奸淫幼女一人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六年。
  
  2、强奸妇女三人以上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奸淫幼女三人以上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三年,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3、轮奸妇女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4、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或造成被害人重伤、精神失常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二年;造成被害人自杀等其他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5、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强奸人数、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每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感染性病等后果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6、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强奸怀孕的妇女或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少女的;
  
  (2)强奸残疾妇女、无性防卫能力的妇女及老年妇女的;
  
  (3)利用教养、监护、职务、亲属关系强奸的;
  
  (4)对同一妇女多次实施强奸犯罪的;
  
  (5)携带凶器或者采取非法拘禁、捆绑、侮辱、虐待等方式作案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7、强奸未成年被害人,并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关系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强奸犯罪的;
  
  (2)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学生集体宿舍实施强奸犯罪的;
  
  (3)采取暴力、胁迫、麻醉等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犯罪的;
  
  (4)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严重残疾或者精神智力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犯罪的;
  
  (5)对同一未成年被害人多次实施强奸犯罪的;
  
  (6)有强奸犯罪前科的;
  
  (7)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8、对强奸未成年人的成年被告人判处刑罚时,一般不适用缓刑。
  
  由于在强奸的过程中,往往会伴随一定的暴力行为,因此就会给被害女性造成人身的损害,此时除了要受到刑事处罚外,还要对被害女性作出损害赔偿。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打架打死人是故意杀人罪吗
      打架是常见的现象,很少出现严重的情况,但也有例外,如打架打死人。这在实践中是存在的,特别是打群架的时候,经常听见闹出人命。那么打架打死人是故意杀人罪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打架打死人是故意杀人罪吗 要看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实施行为的思想动机。如果积怨...


·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 是指行为...


·洗黑钱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洗黑钱量刑标准是什么? 洗黑钱量刑标准是: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相关法律依据 1、我...


·一、刑法规定对醉驾人员如何处罚?
      一、刑法规定对醉驾人员如何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


·刑事诉讼法中的代理人有什么规定?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刑事诉讼中人与事的法律,参与刑事诉讼的人有权委托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例如律师或是其他法律工作者,更有利于案件的解决和个人权益的维护,那么其中有什么要求和限制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中的代理人吧。 一、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诉讼代理人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


·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是多久
      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是多久?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的抗诉期限是5天,“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刑事...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久
      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多久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


·浙江省关于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被国家法律所允许的行为,这也就意味着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进行处罚,这样才能约束您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同时,我国法律对于一些具体的特殊情况,会依法作出假释或者减刑的决定,比如说浙江省关于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方面?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方面? 一、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资料种类有哪些?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证据确实、充分...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怎样处置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怎样处置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毒品的原料、配剂,或者携带上述物品进出境,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


·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判多长时间
      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判多长时间 一、玩忽职守罪被判多长时间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