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临时工辞职是马上走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由于层出不穷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在我们的生活的中,各单位的临时工人数在不断增加,随之带来的临时工问题让不少人困惑。其中,有一个是关于临时工辞职的问题,究竟临时工辞职后是否能马上走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临时工的定义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这两类。聘用临时工目的为处现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当工作上出乱子时,临时工都会被首选开除,或称代罪羔羊。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临时工辞职是马上走吗
  
  不是的,现在已经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了,想辞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天通知企业,其他的情况是提前一个月,但如果企业有分割职工权益的,可以随时辞职,不受时间限制。
  
  三、临时工辞职补偿
  
  1、你主动提出辞职是有经济补偿金的。 因为,你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在先的过错行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就可以随时立即向用人单位提出紧急辞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同时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否则,你可以立即拨打电话12333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报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你就应该依法履行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义务(《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如果在你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被用人单位辞退,你同样可以依法索要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非法辞退你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事实上,因为不同区域,不同因素,不同企业单位,所以导致临时工实际上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在现代社会,人人都需要懂得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利益。因此,如果以上文章仍不能解决您的疑惑,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更加专业的解答。
  
  


·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
      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劳务派遣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要求要签订多长时间呢?最高年限又是多久?由于在劳务派遣关系当中牵扯到三方的利益,因此这也是大众格外关注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一、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


·误进传销公司工作会坐牢吗
      不会。普通受欺骗或者蛊惑参加传销活动的,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传销行为对我国社会的稳定,经济秩序的稳定产生严重的影响,我国对传销组织是坚决进行打击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
      建设施工承包合同诉讼时效为多久?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
      群体劳动争议案例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发生劳动纠纷无法协商解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着劳动群体的维权意识增强,进来出现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时有发生。今天我们就通过一份群体劳动争议案例来介绍一下群体劳动争议案的处理过程。一、案情回顾2013...


·一、辞退补偿金什么时候发?
      一、辞退补偿金什么时候发?辞退补偿金一般会在职员离职之后的半个月之内发给职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赔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上班中脑栓算不算工伤?
      上班中脑栓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中脑栓算不算工伤? 1、如果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下不构成工伤。 二、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


·不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签劳动合同自己离职,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不需要缴纳违约金的,即使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


·工作时候难免会有意外发生。当工作的时候发生意外
      工作时候难免会有意外发生。当工作的时候发生意外,那么应该尽早去做工伤的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收费的一般是不会向当事人收费的。工伤正常工作情况下,只要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工作操作,发生工伤的几率是很小的。但是工作的时候,也要时刻保持警惕,特别是一些高危行业,一不小心那可能就会造成终身...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验收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 1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及合同约定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验收人员进行交底。 2 分户验收所使用的仪器和计量工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职工退休年龄认定:一般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以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对于在执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的四种情况
      通常来说我们只认为在工作期间出了事故才可以被人做工伤。但事实上,并不知有工作时间内上班出了事故才是工伤。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员工受到城市交通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事故也算做是工伤的。那么具体有哪些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的四种情况。 一、明确上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