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追尾就是后车由于速度快等其他原因撞上前车的车尾,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人员受伤情况,那么就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那么,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车被追尾后,及时找交警处理,交警则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并根据责任书进行承担赔偿责任,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则要根据当事人的受伤情况,伤的越重承担的费用就越多。如若还有什么疑问,请及时联系的在线律师,我们将用我们的专业和经验为您争取更多权益。
  
  
  


·抵押车买卖合不合法,相关流程有哪些?
      抵押车买卖合不合法,相关流程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听到抵押房屋来进行贷款行为,其实在抵押活动中,抵押汽车也是抵押中的一种,由于汽车价值非常高,很多车主将抵押的车辆进行交易,那么在法律规定上,抵押车买卖合不合法及买卖流程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抵押车 抵押车...


·著作权转让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软件著作权转让需要提交什么材料1、申请人要写的一份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需要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就按要求填写完整。这里需要注意地是,申请人签章的时候需要是原件,并且要与申请人名称一致。2、双方订立的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这里需要注意地是,转让合同中要明确转让的软件...


·建筑工程分包如何交税
      建筑工程分包如何交税 一、建筑工程分包如何交税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也就是说,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减去支付给分包方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分包方应对分包方...


·无证醉驾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无证醉驾摩托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按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的,一经定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另外,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是怎样?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是怎样? 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车主肇事逃逸不敢修车是怎么回事?
       车主肇事逃逸不敢修车是怎么回事? 是为了逃避交警部门的追查而不敢修车 肇事逃逸性质 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


·车船税时候交有规定的时间吗?
      车船税是购买车辆或是船舶后需要缴纳的税款,我国经济水平的增长可以明显看到各类私家车越来越多,有些省市限号限行也是由于汽车尾气污染,还有造成严重的交通拥堵,但车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凡是购买车辆的都必须缴纳车船税,车船税时候交有规定的时间吗?本站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将有...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包含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对肇事者责任的判定,如何保证裁定的公允,同时维护好受害人的利益就需要有一整套完善的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那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流程包含哪些内容呢?为您解答。 一、司法鉴定的程序 (一)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


·被判刑后家属去哪交罚金
      被判刑后家属去哪交罚金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强险在哪里赔偿?
      现在生活您的经济水平都逐,因此很多人都拥有私家车,私家车量的数量逐步的增多会导致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当然,发生交通事故会有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前提是必须要投了,一定得保险,很多人想了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强险在哪里赔偿?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强险在哪里赔偿? 交强险是由保险...


·道路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认定条件: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在认定职工道路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