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兄弟之间有无抚养义务?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兄弟之间有无抚养义务?
  
  抚养一般情况下是指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抚养子女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父母是长辈,而兄弟属于平辈之间,平辈之间需要相互扶持,有能力的兄长会适当的给没有经济能力的弟弟一些经济补贴,但这种情况和父母给的抚养费不一样,那么兄弟之间有无抚养义务?
  
  一、兄弟之间有无抚养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死亡或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
  
  2、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兄、姐有扶养义务。
  
  3、父母死亡或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亦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形下,兄、姐如果有扶养能力,应当对于未成年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弟妹,履行扶养义务。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扶养义务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1、什么是扶养义务?
  
  狭义扶养义务主要是指的平辈之间的相互抚养,比如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而并非是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广义的扶养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
  
  2、负有扶养义务的兄弟姐妹的范围
  
  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在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因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当然,法律对兄弟姐妹间扶养义务的规定,主要是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因为他们是血缘关系最密切的同辈旁系血亲。对于半血缘的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以及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情形,其相互之间也将产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3、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的适用条件
  
  我国《民法典》第1075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由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无论是兄、姐对于弟、妹的扶养义务,还是弟、妹对于兄、姐的扶养义务都不是绝对的,而是附有条件的。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也有三个:
  
  (1)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如果兄、姐对弟、妹不曾履行扶养义务,弟、妹对兄、姐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弟、妹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弟、妹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也不负有扶养兄、姐的法定义务;
  
  (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如果兄、姐只是没有劳动能力但有生活来源,或者兄、姐虽无生活来源但有劳动能力,弟、妹对兄、姐就不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而扶养义务包括抚养义务,主要指平辈之间的扶持。在父母健在且有抚养能力的前提下,兄弟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如果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没有能力担负起抚养义务,有条件的兄弟姐妹之间有抚养义务。
  
  


·彩礼可以要回吗,彩礼要回的条件是什么
      如今在很多地区男女结婚都比较流行给付彩礼,而这个彩礼通常都是男方家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给女方家的。那实践中,对于已经给出了的彩礼可以要回吗?要是可以的话,要回彩礼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彩礼可以要回吗 (一)按照当地风俗给予彩礼后,双方因种种原因...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 爷爷奶奶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吗? 爷爷奶奶也是可以争小孩的抚养权的。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除了要有书面的意愿外,最好还要有相应...


·离婚协议书效力如何,离婚协议有什么效力
      想要了解离婚协议书效力如何的问题,那么首先就要保证离婚协议书成立并生效,一般来讲离婚协议书在当事人签字的当时并不能立即生效,而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后才会生效,那此时该协议书的效力如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效力如何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


·是否婚内可起诉抚养费吗?
      是否婚内可起诉抚养费吗 01 . 夫妻双方婚内分居生活的,子女可请求未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支付抚养费;离婚纠纷中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亦可要求另一方补付婚内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


·重婚取保候审后不到庭怎么办?
      重婚取保候审后不到庭怎么办?取保候审后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缺席判决处理,只有存在犯罪事实的就可以追究法律责任。法院可以运用自身强制性进行逮捕或拘留。迫使重婚罪的被告人上庭进行审理。如果犯重婚罪的人在庭审之间失去消息或者始终不接,又或者是隐藏起来。法院会通知相关机构进行搜查...


·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她不要现在男方能有哪些权利?
      女方提出离婚女儿她不要现在男方能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一、离婚财产保全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保全抵押的期限是多久? 1、诉讼申请保全离婚的,有效期限是15天诉前财产保全只有15天,15天内申请保全方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如果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诉前财产保全转为诉讼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


·离婚夫妻的共同股权怎么样分割
      第一种情况:夫妻之间已就股权转让达成一致。此种情况下,又可以进一步分成三种具体情形:1、该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2、该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不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3、该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不同意,不同意转让的...


·起诉离婚后多长时间能自动离婚?
      起诉离婚后多长时间能自动离婚?离婚,要么两人一起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要么上法院起诉,得到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规定分居2年,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法院只有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才可判决离婚。离婚案件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


·夫妻婚前协议书如何才能有效
      随着现在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许多利益要防患于未然,婚前协议便是其中一种,有不少情侣在走入婚姻生活前选择写一份婚前协议,当然这除了是一种保护方式外,也是一种变相的秀恩爱的方式了。但是有不少人却不知道,婚前协议有没有效,今天我们来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婚前协议的资料,夫妻婚前...


·离婚财产女方无过错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女方无过错怎么分割?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但是如果存在过错方,另一方取得相关证据在财产上可能会有相应照顾。另外,房产证上如果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影响财产分割,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将房屋及车辆均查封,不得转让变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