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与认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寻衅滋事是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时,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就会立案进行侦查。那你知道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吗,该罪是如何进行认定的,这些问题,我们下文都做了详细讲解,您有兴趣可以阅读。
  
  一、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应注意什么
  
  (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根据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政府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三)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寻衅滋事行为人勒索的动机是为了满足精神上的刺激,故意炫耀,因此犯罪往往是当面地、直截了当地进行,敲诈勒索行为人索取财物是主要目的,因此他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常常以间接的或当面暗示的方法进行,往往采取隐秘的方法,持着不愿让人觉察的态度。
  
  (四)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1、主观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
  
  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3、客体上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要是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的,也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因此,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切记不可随心所欲,否则总会惹祸上身。要是你最近不幸正处于相关法律纠纷中,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帮助。
  
  


·个人泄露信息罪新规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个人泄露信息罪新规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持刀抢劫100块怎么判刑?
      持刀抢劫100块怎么判刑? 一、持刀抢劫100块怎么判刑? 1、持刀抢劫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抢劫罪的量刑不能只看抢劫到财物。因为抢劫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但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同时还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所以,在量刑时还应当综合犯罪嫌疑人作案年龄、作案手段、场所...


·行贿罪辨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一、行贿罪辨护要点主要有哪些? 1、第一个主要辩点是看被告人有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现在的司法解释对不正当利益的范围扩大化,把社会上常见的求人办事现象都涵盖了进去,比如企业认为行政机关审批项目的程序过慢,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为了加快审批进程,去找关系送钱,这也被纳入不正当利益范畴...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非法收养与收买被拐卖儿童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该司法解释规定,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


·正当防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正当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


·犯罪的预备没有社会危害性需要处罚吗?
      犯罪的预备没有社会危害性需要处罚吗?不需要处罚,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结果要如何处罚
      犯罪中止未造成损害结果要如何处罚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


·刑诉法里祖父母是否属于近亲属
      在我国,法院在处理任何案件的时候,严格来说有着一字之差,都可能会有这天壤之别的判决结果。有些时候近亲属在案件的审理上,是有着相关的特殊规定的。对于近亲属,刑事诉讼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刑诉法里祖父母是否属于近亲属呢?我们将详细的为您进行介绍。 一、刑诉法里祖父母是否属于近亲属...


·法律规定嫖娼治安拘留多久
      嫖娼治安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


·开设赌场罪非要送监狱吗
      视情况而定。以下情形会被追诉,要送监狱: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没有达到以上标准的,不会入罪,也不会送监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


·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罚?
      一、精神病人犯罪怎么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