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期满后怎么办 怎样对缓刑犯进行考察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罪犯被判缓刑的会有一定的考验期,而这个考验期的具体期限就是根据所判主刑的种类和刑期来确定的,也就是说缓刑考验期会有期满的一天。那现实中,要是缓刑期满后怎么办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缓刑期满后怎么办
  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是想通过对其判处刑罚但不予关押而达到改造罪犯的目的。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行为,就说明这种目的已达到,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没有必要再执行了。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说明他没有真诚悔改,适用缓刑达不到改造的目的,那么,不论其犯的新罪是何种,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撤销缓刑,在对其前罪后罪实行并罚的基础上,将其关押执行。
  二、怎样对缓刑犯进行考察?
  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公安机关作为考察工作的组织者,不仅应将缓刑犯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并确定考察单位和考察措施,还应负责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并给予方针政策上的指导。配合考察的单位和基层组织除应建立相应的考察机构、指定专职人员外,还应认真地做好具体的、适当的帮教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缓刑犯进行帮教工作,与他们谈心、交流、关心和督促其自觉改造,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缓刑考察情况。考察的内容,主要就是看他在考验期内是否再犯新罪和是否遵守缓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所谓“新罪”,是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一切罪行,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同种罪和不同种罪、较重的罪和较轻的罪等等。如果缓刑犯在缓刑期间没有再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同时也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话,那此时就视为成功的缓刑,就可以不用再执行原判刑罚了,当然成功的缓刑之后一般是不能构成累犯的。不过在适用缓刑的时候,法律中明确规定累犯是不能适用的。
  
  
  


·盗窃犯罪作为人类社会最常见的犯罪方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
      盗窃犯罪作为人类社会最常见的犯罪方式,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重要因素之一。尽管随着社会以及法律的不断完善,对此类犯罪有所控制,但该类犯罪仍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巨大威胁。那么,在盗窃犯罪中的入室盗窃案件有什么特点呢?对于入室盗窃案件公安局办案程序又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为您...


·被告律师怎么辩护盗窃罪?
      一、被告律师怎么辩护盗窃罪?律师应该详细地查阅了本案悉数卷宗材料,并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全面、客观的了解,现辩解人结合今日的庭审状况,依据现实与法令依法宣布如下辩解定见。1、被告人具有诸多法定与酌定从轻、减轻处分的情节。2、被告人一向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认罪情绪极...


·不知是现代象牙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不知是现代象牙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 ...


·收买拐卖儿童限制自由将按照什么罪处罚?
      收买拐卖儿童限制自由将按照什么罪处罚?收买拐卖儿童限制自由将按照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进行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行为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施人身控制。这里的收买,是指以钱物购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和惩罚。二、相关内...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侵占罪是对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这三种特定对象进行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侵占罪与贪污罪都具有意图将自己合法控制的财物变成自己非法所有的特性,致使二者常常混淆。那么究竟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单位犯罪责任具体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既然构成了犯罪,那自然是要承担责任的。究竟单位犯罪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解答。 一、单位犯罪责任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


·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向谁提出
      一、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向谁提出 刑事被害人抗诉申请书向上一级司法机关提出,被害人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抗诉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等等。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


·诈骗罪集团判几年
      看具体情况定。集团诈骗,应当按照诈骗数额定罪量刑。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主...


·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一、关于犯罪未遂犯罪数额是认定标准之一吗? 犯罪数额不是犯罪未遂的认定标准,犯罪未遂的认定: (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的某种犯罪行为...


·想象竞合犯和数罪并罚有什么区别?
      想象竞合犯和数罪并罚有什么区别?想像竞合犯与数罪并罚的区别要点是一行为还是数行为。例如,盗窃既遂后,为了破坏现场或者为了泄愤报复而又故意毁损数量较大财物的,是数行为。因为盗窃这一行为己经结束,而后又产生新的犯意(毁坏财物)并实行了相应的毁坏财物的行为,又有另一行为,所以是数行为,...


·指南针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惩治犯罪,量刑的重要法律,它有很多关于刑事犯罪的内容以及相关规定。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相关法律制订部门也对刑事诉讼法做了相关的修改和补充。那么,指南针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刑事诉讼法最新司法解释 第一条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