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是什么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目前的机动车责任保险,大致分为两类: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商三险)和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人们关于“酒后驾车出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的认识,大约是来源于传统的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该种保险中,保险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可以在条款中约定醉驾拒赔,法律并不强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交强险所涉及的保险并非商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而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从性质上说,交强险属于政策性保险,在赔付问题上具有强烈的政策导向,这一政策导向即“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如果被保险人购买了交强险,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却不能获得赔偿,则交强险存在的意义就会受到质疑。
  所以,保险公司认为,如果保险公司代替被保险人买单,可能会鼓励被保险人酒后驾车的理由与保障第三人获得救治的政策导向相比,显然不够充分。
  2、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包括醉酒驾驶在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反面理解,即“如果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受害人医疗费用的限额为1万元,这意味着,如果醉酒驾车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最多赔偿1万元,如此,保险公司的赔偿成本将大大下降。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医疗费动辄数万,保险公司关于限赔1万元的规定明显无法满足“保护受害人利益”的要求,不能实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对这样的条款,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未赋予保险公司在醉酒情形下的免责权。交强险条款第九条属于保监会制定的行政规章,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三)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后,应可向加害人追偿。
  酒后驾车者系直接的加害人,其不能因 保险公司责任承担而免责。在醉酒驾车的情况下,保险人仍应依本法规定赔偿全部保险金,而不是抢救费用,更不是在医疗费用限额内赔偿抢救费用。但得在给付金额范围内,可向加害人(被保险人)追偿。这样一来,受害人的利益可以获得最大限度的保护。
  机动车的保险分为了交强险与其他商业车险,其中交强险是强制要求购买的,而因为酒驾发生事故造成对方损害的,此时交强险一般是需要作出赔偿,但如果是其他商业车险的话,由于酒驾属于违章行为,通常对造成的损害就不会赔偿。因此想要了解酒驾保险公司赔吗,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
  
  
  


·青岛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
      青岛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条件 一、青岛私募基金公司的基本条件 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适当资本,以能够支持其基本运营; 2、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比较广泛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整个运营模式是由个人投资管理,所以所得的收益和支出也由个人承担。那么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


·武汉公司变更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武汉公司变更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武汉公司注销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先到你工商注册所在的工商部门备案,登报,你带股东会决议,经办人身份证,公章 到税务局领注销税务登记表,同时就告诉你准备的资料了 税务注销完毕,到了登报达到的日期就可以注销工商执照了 拿着工商注销的回执单到组织机构代...


·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
      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一个企业的发展,少不了资金的运转,而在企业运转的同时,可能会需要大量的资金,这个时候,企业就可以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融资的成功与否,可能影响到企业以后的发展。既然融资这么重要,那么,你知道企业融资的概念是什么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吧。 企业...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我国现在的经济发展前景比较好,有的人就不满足与上班,想自己建立公司。如果建立的公司规模比较小的话可以称为小规模企业。不管企业的规律是大是小,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设立公司的章程。规章制度的作用就是为管理公司设立一个标准,那么小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是什么? 小...


·关于新三板企业融资案例数据有哪些
      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不少企业利用融资的方式,不同层次的相互补充共同发展,而企业融资的低风险,也成为了企业选择的主要原因。关于新三板企业融资案例数据有哪些?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知识要点,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关于新三板企业融资案例数据有哪些 截至2016年9月30日,新三板今...


·公司上市前融资如何进行?
      公司上市前融资如何进行融资一般是经过证监会批准,通过券商融资。券商负责发行新股,新股的申购的资金即为融资的资金。被扣除发行成本后打到上市公司账户上。发行的股票价格一般按照原来的企业业绩而定,原股本每股收益大,同样的市盈率就可以享受高溢价,即较高的股价,上市公司发行的价格高了自己当...


·法律是否规定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限?
      在我国若想经营企业或开办商店等经营活动都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证明开办人具有开办经营的资格,是允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企业在经营前办理了营业执照后并非就一劳永逸了。是否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限的限制呢?下面跟随我们去一探究竟吧。 一、什么是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加强对中小股东的保护 原《公司法》也有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条款,但是过于简陋。例如股东表决实行“一股一票”和“资本多数决定”的制度,这确立了股权平等的原则,但是对于大股东行使表决权未作任何限制,大股东可以凭借其强大的表决权实施对公司的控制,形成了事实上大小股东在参与公司决策方面...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具体有哪些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具体有哪些隐名股东的权利:第一,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第二,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隐名股东的股权如何确认通过协商或是诉讼对隐名股东的股权确认。根据《公司法》、《公司法解释三》等法律规定,隐名股东要确认公...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现在许多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或者为了公司的利益以及发展等问题涉及到合并的情况,合并需要有合并协议,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有很多我们需要注意的内容以及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 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