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要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律师代理故意杀人案后,有查阅卷宗、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律师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可以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在会见的时候,形成笔录,整理出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线索。这个笔录可以在庭审过程中用到,那么,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要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要点有哪些?
  
  1、表明身份;出示委托书;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亲友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帮助;询问其是否同意聘请本律师,若同意,应在委托书上签名确认。
  
  2、告知犯罪嫌疑人应如实陈述,如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包括:曾用名、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婚姻家庭、有无受过刑事处分、被刑事处分的罪名、期限等。
  
  4、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5、如果承认有罪,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主要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目的、动机、结果等。
  
  6、陈述是否存在证明犯罪嫌疑人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预备犯、未遂犯、从犯、胁迫犯、自首、重大立功表现、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中止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等。
  
  7、如果认为无罪,陈述无罪的辩解,是否有证明无罪的证据,包括: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不是其所为;其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法不构成犯罪;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属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行使职权以及意外事故;无刑事责任能力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
  
  8、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包括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地点,是否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等。
  
  9、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如:侦查机关是否有刑讯逼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如果有,其供述是否属实;是否有诱供情形;对讯问笔录是否核对、补充;是否看到或收到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是否申请过重新鉴定但却被驳回或置之不理等。
  
  10、关于此次调查了解的陈述是否同对侦查机关的供述一致。
  
  11、解答法律咨询,告知相关权利、义务。
  
  12、有无需要代为申诉、控告的事宜。
  
  13、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如:身体状况、生活需要等。
  
  14、让其核对本次会见笔录,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并逐页签名确认。
  
  15、会见时若侦查机关派员在场,应在笔录中注明。
  
  二、会见笔录包括哪几部分?
  
  会见笔录是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过程中,依法同他们会见,对他们的陈述所作的记录。笔录内容一般分为三部分:
  
  1、首部。居中写明“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笔录”,主要内容是时间、地点、会见人、被会见人、案由和记录人。
  
  2、正文。主要内容即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的谈话记录。
  
  3、尾部。被会见人签名、日期。
  
  综上所述,律师为故意杀人案中犯罪嫌疑人辩护的时候,在案件侦查阶段,应该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形成故意杀人罪会见笔录,在笔录里面,写清时间、地点、会见人等基本信息,然后在正文部分写清楚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谈话记录,在最后,签名并附上日期。等开庭审理的时候,这份笔录就可以当做证据使用。
  
  


·中学生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处罚
      在我国,有一部分的未成年人其实也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但此时毕竟尚未成年,因此实际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从轻进行处罚。而有的人问到中学生故意伤害罪该怎么量刑处罚,这要看中学生的具体年龄才能确定,不符合规定的刑事年龄,则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一、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故...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二)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主观犯意的目的和...


·赌博罪如何量刑,怎么处罚赌博罪
      在逢年过节的时候,亲朋好友都会欢聚在一起,而在这时候,打麻将、打扑克就成了最主要的娱乐项目,但这并不构成赌博罪。那么,对于赌博罪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要是构成赌博罪如何量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赌博罪是怎么量刑的 1、一般处罚: 《刑法》...


·哪些行为构成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哪些行为构成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指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是指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盗窃罪怎么判初犯,盗窃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由于一时的贪念或者其他原因而盗窃他人甚至国家的财产而锒铛入狱。盗窃罪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罪名,但是犯人的判刑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判决,尤其是初犯,更是有一定的不同,网在下文就来为您解答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初犯。 一、盗窃罪初犯怎么判 初犯盗窃罪依然按照盗窃罪的量刑标准进行处...


·临时羁押算拘留时间吗?
      由于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都是有期限的,因此有些人又习惯性的称之为临时羁押,但此时对于羁押的时间计算就是很重要的了。我们知道在判刑之前先行被羁押的话,日后可以折抵一些刑期,那临时羁押算拘留时间吗?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从刑事拘留的概念和实质看。刑...


·当事人刑事拘留37天后不被释放怎么办?
      当事人刑事拘留37天后不被释放怎么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之后证明无犯罪证据的,应该给予释放。那么无犯罪证据的当事人在刑事拘留37天后不被释放怎么办?我们结合《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整理了如下文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的声音。 ...


·打架致人轻伤被拘留15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打架致人轻伤被拘留15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1、打架致人轻伤被拘留15天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云南贩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对贩卖毒品的处罚是很严厉的,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当然也要符合了死刑的量刑情节之后,才能依法作出死刑的判决。那要是在云南贩毒呢,此时云南省关于贩卖毒品死刑案件的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个人制造、贩卖、运输鸦片500两以上的,处死刑,可以并处没收...


·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是什么
      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两者属于不同的犯罪,但是认定抢夺罪的时候却很容易与抢劫罪混淆。那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诈骗罪死刑处罚还有吗
      对于刑事犯罪的最高处罚,我国法律规定的为死刑,是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但并不是说所有的犯罪都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的。那么诈骗罪死刑处罚还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诈骗罪死刑处罚还有吗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