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很少有父母会自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是这种情况也不是说绝对不存在的,如果其中一方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的话,可能也就不会在法庭上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夺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一、在我国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法律上没有“自动放弃抚养权”一说,双方协议即可。
  
  二、孩子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 登记结婚, _____离婚;
  
  2、甲乙双方现有需抚养的未成年子女____ ;
  
  现因现实生活情况变化,甲乙双方就子女抚养相关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自愿达成如下一致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子女抚养权
  
  第二条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1、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抚养费期限:____________
  
  3、抚养费(不含大额医疗费及大额教育费)金额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抚养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4、未成年子女大病、大额学校赞助费等大额支出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
  
  5、子女18周岁以后所需的教育费等必要费用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
  
  6、关于抚养费的其他约定
  
  (二)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不计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三)从第__ 年起,月租金(金)额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 元。
  
  第三条增加抚养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关于增加抚养费的其他约定
  
  第四条探望权
  
  1、未成年子女由_____ 抚养后, 享有探望权,对方应当予以协助。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______________
  
  探望时间安排的安排:________________
  
  3、每次探望结束,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应当按时将未成年子女交回另一方。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1、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关爱子女,精心照顾子女生活起居;
  
  (2) 确保子女能接受义务教育和其他教育;
  
  (3)维护子女的人身和财产等合法权益;
  
  2、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约定探望子女;
  
  (2) 有权知悉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
  
  (3)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
  
  (4)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照顾子女的,另一方应尽其所能协助其照顾子女。
  
  3、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其他约定
  
  第七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在我国法律上没有说自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这样一种规定,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至于离婚以后,孩子实际上的抚养人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另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话,应该定时的给孩子支付抚养费。
  
  


·婚内出轨如何认定过错?
      婚内出轨如何认定过错? ?一、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应遵循以下方式: 1、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


·证明婚内出轨的证据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这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


·对财产的分割没达成协议是否可以离婚
      离婚的时候只要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的,那总是免不了要对财产做出分割才行。但实践中要是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没有达成协议的话,这种情况下,夫妻是否还可以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财产的分割没达成协议是否可以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女方先提出离婚要给小孩抚养费吗?
      女方先提出离婚要给小孩抚养费吗? 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说孩子跟随女方生活的话,那么是不需要额外的给抚养费用,如果是跟随男方生活,那么是需要给孩子抚养费用的 (一)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


·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
      一、协议方式法定离婚条件有哪些 离婚条件是指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那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条件一样吗?如果不一样,那两种离婚方式的离婚条件分别是什么呢?新婚姻法规定离婚条件有哪些呢?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


·分手费与彩礼有哪些差别
      分手费与彩礼均产生于男女之间建立的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均是由双方特殊的人身关系配生的财产关系。它们均完全出于当事人自愿,均基于平等、合法的目的给与的。那在法律中,分手费与彩礼有哪些差别呢?详细内容我们就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分手费与彩礼有哪些差别 分手费与...


·女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写?
      女方起诉离婚要怎么写? 离婚诉讼状 原告:李××,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王××,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 1、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阶段以及受理后的送达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先行释明申报财...


·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
      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浙江省社会抚养费案件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


·父母出首付离婚算共同财产不?
      父母出首付离婚算共同财产不?父母出首付离婚算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