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当代社会,他都知道犯罪的话是可以由一个人进行构成的但是也可以是您共同构成犯罪,咱们的现实生活中犯罪并不是只有一种状态他可能会犯罪中止,那么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共同犯罪中的中止概说
  
  (一)概念和特征
  
  在我国刑法所存在的理论界认为,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犯罪,犯罪中止是其犯罪构成过程中一个特殊的形式。当两个特殊形式的结合,即共同犯罪的中止。普通的刑事犯罪的形式是一个违反基本刑事法律构成要件的犯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如果全部共同犯罪的犯罪人同意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发生或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并且有独立的罪名成立,成立共同犯罪的犯罪人犯罪中止,自然,这在刑法理论界和实际的理论家所讨论的范围内是没有争议的。但对于针对自己的意愿而中止犯罪的犯罪中,根据《刑法》的第24条规定,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出现的,即能够成立中止犯罪。犯罪中止有两种情况:
  
  1、个人犯罪中止
  
  2、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应具有及时性,自动性,条件存在犯罪中止的确定性。
  
  犯罪中止构成的特性应具备四个条件:一个是时间和空间的中止必然发生在犯罪产生的过程中,在开始犯罪后,犯罪产生的结果出现之前会被暂停,二是自动,即行为人必须自愿放弃犯罪或者自动而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产生;三,行为人必须完全放弃原有的犯罪;四是有效性,即行为人必须是有效防止犯罪的结果的发生。犯罪中止,不仅可以在是一个单独犯罪中存在,在其他的共同犯罪里也同样存在。
  
  (二)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特殊性
  
  1、应符合及时性。
  
  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可能发生在犯罪的实施阶段和犯罪实施阶段的筹备阶段,也可能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实施结束,但犯罪结果尚未发生之时。在产生犯罪结果后,不管其结果是全部共同犯罪人其共同行为所造成的,或是其中一部分犯罪人的犯罪导致的,犯罪结果只要产生,那么,就不能存在犯罪中止的情况。
  
  2、应具有自愿性。
  
  全部共同犯罪人在其进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了自己原有的犯罪意愿,停止进行能出现犯罪结果的行为,此时则可以出现犯罪中止。部分的共同犯罪人去说服另一部分的共同犯罪人用来防止犯罪结果产生后,自动停止犯罪,共同犯罪人即成立刑法中的犯罪中止。
  
  3、必须具有有效性。
  
  必须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的出现可以被有效地防止和阻碍。这种有效性必须有两个因素:(1)主观的共同犯罪人的犯罪意愿,必须自动阻断与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共同故意意愿的联系,并将中止的意图通过的言行的方式告知其他共同犯罪人。(2)目标,一个共同犯罪的犯罪人的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切断其以前的行为和共同犯罪的整体行为的实体联系。
  
  二、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认定
  
  (一)共同的犯罪中止认定原则
  
  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犯罪,都和单独的犯罪的犯罪中止具有相同的通用,但也有自己的个性。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独立在犯罪中止中是常见的,体现在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成立,中国的刑事法律必须遵守有关犯罪中止刑法理论的规定:根据没有实行彻底的中止犯罪的时间和空间性,自动性,彻底性三个特点,必须是在犯罪的进行过程中,放弃自己的真实犯罪意愿,主动完全放弃犯罪意图,确立实施犯罪中止必须具备的三个特征还必须具有有效性的特点,即,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从而比较有效果地防止犯罪结果出现。共同犯罪中的中止成立必须具备上述特点。
  
  共同犯罪中比较常见的是两人及两人以上的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是需要知道其共同犯罪性质以及危害社会的后果,但仍希望、放任危害结局的产生的犯罪,但不要求其犯罪故意的内容完全一致。共同犯罪需要一个故意犯罪的主观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不是孤立的,共同犯罪的成立也需要一个共同的行为,共同的行为不仅是指实施犯之间的各种共同实施的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行为,故意行为在共同的犯罪人之间也可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互为补充,形成一个整体部分的犯罪人的总体行为。在共同犯罪之中的个人的犯罪中止,主观上必须中断与其他共同犯罪人在犯罪故意的主观联系。在客观方面上必须中断与其他共同的目标犯罪人参加的情况,实施共同行为可以防止发生有害的结局。共犯中中止有效性存在,只有切断过去的犯罪行为与未来的危害后果之间的联系。
  
  部分共同犯罪人意图无论是主观或是客观标准均是中断,中断的目标即自己以前的行为在共同的犯罪中作用,中断了共同犯罪中的链接,这是有效的消除自己以前的行为在犯罪结果中的影响,中止犯,需要实施积极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迫使其他共犯停止实施的共同犯罪或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在某些情况下,亦可以简单地消极停止其行为。
  
  (二)共同犯罪中中犯罪止分类解析
  
  共同犯罪的特殊性,它必须结合一些部分犯罪人的共同特点,分析其犯罪在整个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据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的共同犯罪人之间的分工,并侧重于分工之间的共犯犯罪的理论学习,共借此调查分析各种犯罪。
  
  首先在这边需要明确的告诉您的事共同犯罪当中的犯罪中止的概念指的是当事人自愿的停止犯罪活动,其实还有比较复杂的问题就是其中的一个犯罪人中止犯罪那么是否会影响到其他的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缓刑内犯新罪属不属于累犯?
      一、缓刑内犯新罪属不属于累犯?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


·诈骗罪谅解后如何判刑
      被害人的谅解书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影响巨大。诈骗案件,是公诉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否谅解犯罪嫌疑人,都不影响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审查案件资料后,该起诉的起诉,可以不起诉的就不起诉。量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但在实践中,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想要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必然会做出各种各样的努...


·酒驾一般会被拘留要多长时间?
      酒驾一般会被拘留要多长时间?饮酒驾驶视情节不同处以15日以下拘留,醉酒驾驶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6月以下的拘役,导致严重后果根据实际情况量刑。酒驾类型: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依...


·脱逃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
      脱逃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对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正常...


·法院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


·行贿人为了正当利益行贿算是犯罪吗?
      一、行贿人为了正当利益行贿算是犯罪吗?谋取正当利益不构成行贿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


·抢劫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内容是很重要的,能够帮助我们初步判断某个行为是否属于犯罪行为。但是,针对不同的犯罪,规定的构成要件不同。那么抢劫罪有哪些构成要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属复杂客体。抢劫罪侵犯的对象是国...


·认定窃取商业机密罪需要哪些证据?
      认定窃取商业机密罪需要哪些证据?认定窃取商业机密罪需要证据有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窃取行为的案件事实的,具有关联性、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由当事人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侵犯商业秘密罪 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商业秘密罪 诉讼时效是多久?1、侵犯商业秘密罪诉讼时效最长是10年,刑事犯罪活动的追诉时效和法定刑期是有关的,具体的规定是:(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


·欺诈罪的立案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被欺诈了,但是有的时候这种敲诈跟我们在法律上所说的欺诈行为是不一样的。很多人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我国刑法上对于欺诈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比如说欺诈罪的立案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销赃罪10万以上量刑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销赃罪10万以上量刑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销赃罪10万以上量刑时应当主要考虑社会危害性要素和人身危险性要素,以及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时间、地点、犯罪动机、起因、犯罪前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退赃和赔偿情况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量刑幅度:(1)掩饰、隐瞒犯罪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